好消息来啦! 10月25日 《泰州市推进电动自行车 以旧换新实施细则》出台 即日起至今年12月31日 在泰州市范围内 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
如何参与? 此次活动补贴对象,为交回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含整组电池)并换购符合国家标准及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新车消费者。活动期间,每位消费者可享受1次政府补贴。 补贴标准将按照新购电动自行车价格(含税价)分档实施。其中,新购电动自行车价格在2000元(不含)以下的补贴300元,在2000元(含)至3000元(不含)的补贴400元,在3000元(含)以上的补贴500元。 此外,对交回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在每档补贴标准基础上增加100元补贴。 值得注意的是,旧车残值由车主和企业商定,不计算在补贴内,但旧车整车回收价格(含整组蓄电池)应不低于300元。 一辆旧锂电池电动自行车换购一辆3000元以上的新铅酸电池电动自行车,在获补贴600元的同时还至少可获旧车残值300元,也就是说通过“以旧换新”买新车至少可省下900元。 消费者参与活动,整个流程很简单,只需到参加本次活动的泰州市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按要求交回旧车,并换购符合国家标准及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新车,补贴由销售门店先行垫付,购车时直接抵扣。 - 一交付旧车,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参加活动的门店交付旧车整车,配合门店登记购买人和旧车相关信息
- 二换购新车,选购符合要求的车型,门店根据实际销售价格(小于等于在结算平台上的备案价)开具新车含税价发票。按相应补贴标准实时立减后收款,并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结算平台”登记新车信息和销售信息
- 如消费者在享受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后发生退货情形,门店退还消费者的款项将扣除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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