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31日兴化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陆琳同志为兴化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其兴化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任命施维同志为兴化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兴化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任命王圣山同志为兴化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任命石茂元同志为兴化市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任命王春苗同志为兴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兴化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任命周耀东同志为兴化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任命万长勇同志为兴化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免去袁爱华同志的兴化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2024年10月31日兴化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2024年10月31日兴化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成广进同志为兴化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委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周鑫涛同志为兴化市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速裁审判庭庭长,免去其兴化市人民法院开发区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董雯同志为兴化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张勤同志的兴化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委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钱晖同志的兴化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委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花兴柏同志的兴化市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职务; 免去苏胜忠同志的兴化市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庭长职务; 免去张锦海同志的兴化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2024年10月31日兴化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张勤同志为兴化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检察员; 任命陈洁同志为兴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张晓芳同志为兴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成广进同志的兴化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丁铌同志的兴化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任海同志的兴化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职务。
来源:兴化市人大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