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凌晨的姜堰街头,当日零时40分左右,公安姜堰分局三水派出所接到一名女子报警,称其和男友因为感情问题争吵,男友情绪异常,请警察“评理”,到场的民警及时制止了争执中的两人。
民警现场询问后得知,就在两个小时之前,男子小强(化名)和女友小利(化名)在城区一饭店喝酒吃饭。就餐结束后,双方因感情纠纷发生争吵,驾车回泰兴途中,双方矛盾不断激化,行至姜堰大道与双登大道十字路口等候绿灯时,男子突然打开车门向路边跑去,女友害怕男友出事,于是一边追赶一边报警。


就在民警对两人进行劝说时,发现两人嘴里都有明显酒气,这一情况引起了民警的警觉。于是立即联系了交警大队前来调查,小利主动承认酒后驾车,并十分配合进行了呼气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79mg/100ml,涉嫌酒驾,在随后的调查中民警还发现,小利竟然还是无证驾驶。
公共视频显示,零时36分多,一辆白色小轿车行至路口刚停下,车右后门随即打开,一名灰衣男子下车向路边狂奔。紧接着驾驶门打开,一名身着黑背心女子匆忙下车朝着男子奔跑的方向追去,而黑衣女子正是小利。

因为涉嫌无证酒后驾驶,小利将被处以15日以下行政拘留和2000元的罚款,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
开车一滴酒,事后两行泪。饮酒后驾车,会导致驾驶人的触觉能力降低,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甚至会使得视力暂时受损,且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驾车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
对此,警方郑重提醒广大市民,就餐聚会,小酌怡情,但千万不可酒驾醉驾,切勿以身试法,否则会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来源:印象姜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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