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南镇城乡居民80周岁以上 老年人尊老金申请受理流程 一、发放范围与标准 (一)发放范围: 具有兴化市户籍且年满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二)发放标准: 80-89周岁每人每月50元;90-9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100周岁以上300元/月。 (三)从2011年3月1日起补发。 二、办理程序: (一)申请 老人年满80周岁前一个月内,由本人或代理人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老人的银行账号(农村商业银行);2寸同底彩色免冠照片2张。由代理人代为办理的,还须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上述材料的原件,核对后当场退回。 (二)受理 村(居)委会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现场进行初步审查核实,符合条件的老人,填写《兴化市80至99周岁老年人尊老金申请表》;于每月末汇总上报乡镇民政科审核;对于不符合条件的老人,由村(居)委会告知不予受理原因并加以解释说明。 (三)审核、审批 乡镇民政科对村(居)委会上报相关材料采取入户调查、大数据比对等方式进行审核,签署审批意见予以批准。对不批准的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批准,并说明理由。对符合条件发放的在其村(居)委会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的申请材料存档并登记汇总,录制电子数据,编制相关经费报表报送市民政局。 三、资金发放 尊老金于2021年1月份起按月发放。民政科应于每月5日前向市民政局提交当月尊老金发放对象名册、拟发尊老金数额清单(电子档)和资金总表(纸质)。市民政局及时将提交的数据与殡葬管理系统和公安户籍管理对接功能进行随机比对核实,向财政部门提交拟发放尊老金众人员名册和数额,按月通过银行足额拨付到申领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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