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南论坛-戴南在线-戴南人才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搜索
查看: 415|回复: 3

有些戴南人在路上做这事!危险!违法!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4-5-21 09: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眼下正值农忙季节
不少农民朋友为了抢收
在公路两旁开始“圈地晒粮”
但是需要提醒的是
任意在道路上打场晒粮是一项严重违法行为
不仅影响道路通行秩序
还存在极大交通安全隐患
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案例警示


5月13日6时50分,高某驾驶电动车由南向北行驶到泰兴市大生苏垈桥附近路面时,由于路面被村民苏某占用晾晒了麦子,车辆突然打滑,导致侧翻。事故致高某受伤。

目前,高某住院治疗中,案件待进一步调查处理。


为预防和制止占道打谷晒场
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泰州交警一直在行动!



行动中,民警加大农村道路、城郊接合部等重点路段的巡查治理力度,对在巡查中发现在路面上晒粮的情况,及时向当事人宣传“打谷晒场”行为的隐患和危害,并现场督促配合当事人进行清理,从源头上制止打谷晒场现象。


公路上打场晒粮隐患大


影响交通秩序。在公路上打场晒粮,有人把扫帚、扬锨和铁杈等随意放在路上,甚至用石头、酒瓶、木棍和树墩等强逼车辆绕行通过,影响正常交通秩序,也为交通安全埋下了隐患。



影响驾驶人视线。在公路上晾晒的大量粮食,在阳光照射下容易反光,而脱粒、扬场时飞扬的糠絮,对来往车辆、非机动车和行人的视线影响大,极易导致交通事故。



影响车辆稳定性。在公路打场晒粮,车辆易打滑。同时,农作物秸秆会缠绕在机动车传动轴或排气管上,极易发生机械故障、火灾事故。


公路打场晒粮既有众多危害
又违反国家法律
一旦因晾晒粮食引发交通事故
晒粮者是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的!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不准在道路上打场、晒粮、放牧、堆肥和倾倒废物。

最后,小编提醒广大农民朋友:种田不易,收获更不能大意。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道路交通畅通有序,不要在公路上摊粮、晒粮,一旦造成交通事故,晾晒者还需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同时,驾驶人也要注意,遇到晾晒粮食的路段,要注意观察路面情况,控制好车速,确保行车安全


来源 | 泰州交警


发表于 2024-5-21 09:20:5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我们小时候的打谷地怎么都不见了
发表于 2024-5-21 11:19:0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这时候怎么不见洒水车上路作业?
发表于 2024-5-21 15:17:0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老农不易,开车自己小心点吧。关键是现在哪还有农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经营性网站许可编号:苏B2-20180589|兴化市戴南在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苏ICP备17056877号-3 )|苏公网安备32128102010083号

GMT+8, 2024-11-22 17:12 , Processed in 0.115102 second(s), 22 queries .

网站内容投诉举报电话:18051140001

Copyright © 2014-2021, 兴化市戴南在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