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早上,夏某驾驶无号牌电动四轮车,与前方行驶的一辆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事故致电动三轮车驾驶员朱某某受伤、车辆受损。事发后,电动四轮车驾驶员驾车逃离现场。我市交警仅用3个小时,就将肇事逃逸的夏某抓获归案。当天早上6时35分许,夏某驾驶一辆标有“EV××电动”的无号牌电动四轮车,当行驶至戴南镇X310黄尤路口时,与前方一辆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酿成三轮车驾驶人朱某某受伤,电动三轮车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电动四轮车驾驶员夏某理应下车查看事故情况并报警,但他不管“三七二十一”,径直驾车逃离事故现场。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戴南中队接警后,值班民警辅警立即赶赴现场,途中并联系120医务人员前去救人。民警在现场看到,伤者尚清醒、地上有撞击后的散落物,肇事车辆已驶离现场。民警立即对事故现场进行了勘查,询问伤者及目击证人,了解肇事车辆的相关特征……因事发路口没有监控拍摄装置,民警马不停蹄,迅速调取事发地前后相关联的时间节点及路过车辆,锁定安装车牌处标有“EV××电动”的白色电动四轮车系肇事车辆。民警顺藤摸瓜,沿着该车辆的行驶轨迹,发现该车已驶入一家铸钢厂内,很快便找到肇事车辆及驾车逃逸的嫌疑人夏某。一开始,夏某竟然百般狡辩、抵赖,拒不承认自己的电动四轮车发生过交通事故。民警在现场通过检测车辆的撞击痕迹、散落物比对以及展示电子监控探头途中抓拍图片等铁的证据,同时对其开展心理攻势,夏某终于对自己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据夏某供述,事故发生后,他带着侥幸的心理,自以为伤者问题不大,因着急去上班,也没有下车查看情况,随即驾车驶离了现场。到厂里后,为了掩人耳目,逃避打击,他从容地更换了原先穿着的衣服和鞋子……殊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民警前后经过三个小时的调查、摸排、取证,便将夏某捉拿归案。目前,肇事逃逸的夏某,其车辆被扣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惩罚,案件的相关情况还在按程序进一步处理当中。 编辑:杨 瑾 审校:陈广新 王蒙 签发:沈 忱 兴化市融媒体中心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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