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严密防范邪教违法犯罪活动,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涉邪教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具体情况如下:
(一)举报涉邪教组织非法聚集、聚会活动线索;
(二)举报涉邪教人员现行传播歪理邪说,诱骗、胁迫他人加入邪教组织或阻止他人退出邪教组织的线索;
(三)举报涉邪教组织人员散布反动言论,张贴、散发、携带、私藏邪教反宣标语、书籍、传单、光盘、资料等反宣品线索;
(四)举报涉邪教组织人员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培训机构宣扬邪教,以及向未成年人宣传邪教的线索;
(五)举报利用通讯、网络宣扬邪教教义,制作、传播宣扬邪教的电子图片、书籍、刊物、音视频,利用QQ、微信、抖音、微博等网络社交媒体宣扬邪教内容的线索;
(六)举报线下制作、邮寄、传播邪教图片、传单、标语、报纸、书籍、期刊、录音带、录像带、光盘、横幅、条幅、标识、标志物、旗帜、徽章、服饰、器物、纪念品等线索;
(七)举报其他与邪教活动相关的可疑人、事、物等线索。
(一)电话举报
靖江市接受举报电话:0523-81168621;
泰兴市接受举报电话:0523-87955113;
兴化市接受举报电话:0523-83377255;
海陵区接受举报电话:0523-86323110;
姜堰区接受举报电话:0523-88275610;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接受举报电话:0523-86325131;
也可直接拨打“110”报警电话进行举报。
(二)口头举报
直接到各级公安机关或属地派出所进行口头举报。
(三)网上举报
直接发送邮件到邮箱(taizhoufxj@sina.com)进行网上举报。
举报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视情予以表彰奖励。奖励标准主要有:
(一)发现涉邪教活动线索,及时报警或举报,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侦破工作,经查证属实的,视情奖励人民币100至500元。
(二)发现邪教人员张贴、散发、投递邪教类反宣品等非法活动时,直接将其扭送公安机关,或协助公安机关直接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的,视情奖励人民币500至1000元。
(三)根据举报的重要线索,抓获邪教组织活动策划者、组织者、指挥者或各层级骨干的,视情奖励人民币1000至10000元。
其他举报情形按照《泰州市举报涉邪违法犯罪有功人民群众见义勇为专项奖励实施办法》予以确认奖励。
举报人需如实反映涉邪教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如发现借举报之名实施诬告陷害他人,敲诈被举报人,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谎报警情等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共泰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泰州市公安局
泰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