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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一民房未签协议遭强制拆除?判赔3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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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11 15:56: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征地拆迁期间,拆迁户和拆迁部门之间经常会因补偿安置问题产生矛盾,但因为拆迁部门往往具有拆迁任务,如果拆迁户不愿妥协退让、不肯在一定时间内完成搬迁,就很可能会遭遇非法强拆。那么拆迁户在遭遇强拆后,该如何维权,该通过何种途径申请赔偿呢?今天笔者就以江苏泰州的一则强拆案件为例,带大家了解一下。


案情简介


李某是房屋位于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区野徐镇,多年来李某一家一直在该房屋居住和生活,并将部分房屋用来进行生产经营。2019年6月,李某的房屋遭到拆迁部门(镇政府)强拆,李某的房屋、屋内财产、机械设备均遭到严重毁损,财产损失惨重,后李某遂委托律师进行维权,依法提起了本强拆赔偿之诉,即请求法院判决确认拆迁部门强拆违法,并承担国家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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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分析


根据“法无授权即禁止”的行政法原则,拆迁部门无权擅自实施强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如果拆迁户遭遇了拆迁部门的强拆行为,那么可以在从知晓强拆行为、知晓强拆行为人之日起6个月~1年内提起诉讼,具体时间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确定。
本案中,拆迁部门无权擅自实施强拆行为,且即便从强拆程序上分析,拆迁部门强拆前也未依法公告、催告,未听取李某的陈述申辩,更未召开听证会,且强拆时也未依法将李某屋内财产搬出,故其强拆行为应当判决确认违法,并承担国家赔偿责任,同时,对于确定违法强拆赔偿数额的评估费用,应当由拆迁部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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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


1.确认拆迁部门强拆李某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赔偿李某财产损失30万元;
2.本案的评估费用2万元,由拆迁部门负担。


律师建议


征地拆迁期间,如果大家遭遇了强拆行为,一定要及时拍照录像,这些在强拆诉讼时,都会成为重要的证据。在此之后,大家既可以选择仅提起强拆违法之诉,这样可以在审理期间,就赔偿问题的调解协商事宜,留下充分的空间,但大家也可在提起强拆违法的诉讼时,一并提起赔偿要求,这样可以在诉讼程序上,最快速地得到法院判决的最终赔偿结果,获取赔偿款项。
在这里,蓝秦律师也要提醒大家,如果您也遇到了类似的问题,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寻求更加专业详细的解答,必要时委托律师介入,以免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信息来源:今日头条(李文谦律师)
版权属原作者,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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