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2022年9月30日,扬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关于加强国庆假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21号),要求宾馆酒店或民宿等住宿单位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对所有进入(入住)人员都要查验行程卡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7天内有省外旅居史的入住人员,负责督促其完成“落地检”和“三天两检”,对未完成“落地检”的,可暂时不予办理入住手续;对已完成“落地检”但未完成“三天两检”的,可予办理入住手续并告知相关要求,督促其尽快完成第二次核酸检测。通告发布以来,扬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加大检查力度,目前已查处11起违反通告案件,现通报5起典型案例:
1.2022年10月4日,文汇派出所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发现:辖区文汇东路某宾馆拒不执行《关于加强国庆假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要求,未查验旅客72小时核酸检测证明。开发区分局依法对该宾馆负责人予以行政处罚。
2.2022年10月4日,扬子津派出所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发现:辖区江阳西路某酒店拒不执行《关于加强国庆假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要求,未查验旅客行程码、72小时核酸检测证明。开发区分局依法对该酒店负责人予以行政处罚。
3.2022年10月4日,施桥派出所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发现:辖区施桥村某网约房拒不执行《关于加强国庆假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要求,未对7天内有省外旅居史来扬人员查看“落地检”核酸检测证明。开发区分局依法对该网约房负责人予以行政处罚。
4.2022年10月4日,八里派出所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发现:辖区扬子江南路某网约房拒不执行《关于加强国庆假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要求,未对7天内有省外旅居史来扬人员查看“落地检”核酸检测证明。开发区分局依法对该网约房负责人予以行政处罚。
5.2022年10月4日,朴席派出所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发现:辖区隆觉路某宾馆拒不执行《关于加强国庆假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要求,未查验旅客行程码、72小时核酸检测证明。开发区分局依法对该宾馆负责人予以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