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6月底开始,兴化市民论坛公众号系列矩阵,不断收到大量用户留言:都反映一家叫做“瓶安兴化”的配送公司,强制要求使用该公司的煤气罐,并以抵折扣的价格从用户手中收走原有瓶罐……
随着时间的顺延,相关网络舆情越演越烈,而民怨也在进一步升级。 骑牛君在关注到此事后,听取众多网民意见,再通过实地走访,查阅相关政策文件,听取相关领域专业人士解读后,最终写出此篇文章。 一.“政策垄断”,在刮民脂民膏! 通过走访调查,骑牛君发现了一张由“兴化市城镇燃气和城市地下管网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推行瓶装液化石油气实名制销售的通告”,通告中指出: 1.由本市辖区内合法的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负责回收全市所有用气单位包括个人所有拥有的气瓶。 2.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用的气瓶,只能够由合法灌装单位提供,产权属于充装单位。 3.为减少损失,用户可以将自己产权的气瓶折价卖给充装单位。
从这份所谓的“通告”来看,似乎是从安全大局出发,统一灌装,统一配送。
有网友列举了他的“换气过程”: 1.A网友手中是一个2016年的煤气罐,被“兴化瓶安公司”以人民币77元的价格回收。 再以交付200元押金的情况下重新获得了一个“瓶安兴化”的煤气罐,这个煤气罐,是2018年的,比他原来也好不到哪里…… 换句话说:他倒贴了123元,换了个旧的煤气罐,还要因此每个月付出2元的租金……
2.B网友手中是一个2016年的煤气罐,被“兴化瓶安公司”以人民币77元的价格回收。 再以交付200元押金的情况下重新获得了一个“瓶安兴化”的煤气罐,这个煤气罐,也是2016年的,同一年生产的煤气罐…… 换句话说:他同样也是倒贴了123元,换了个和原来同一年的煤气罐,还要因此每个月付出2元的租金…… 3.自古高手在民间,偏偏有不信邪的网友自己买了个高精度定位器,吸附在了自己原来的煤气罐的瓶底。
通过定位监测,发现自己原来的煤气罐被回收后经过简单的喷涂,又回到充装站用于市场流通使用了……
这一收,一喷,所谓的“回收单位”捞取了数十元到一百多元不等的“折旧费”。
然后还能每个月从用户身上再收取2元的租金…… 既然从用户手中把瓶子低价收回去刷个油漆就能所谓的“瓶安用气”,那为何又要“超低价折旧”呢? 老百姓们很纯朴,他们觉得这就是套路,就是利用行政手段给资本提供便利,变相套取自己煤气罐的产权。 这种几乎废铁价的“垄断回收”,屁股一转再给老百姓,就能收取老百姓每个煤气罐200元押金,每个罐子一个月还能再收2块钱租金,算不算是在刮民脂民膏?!!!
二.“瓶安兴化”,并不平安! 骑牛君7月25号按相关防疫要求申报后从上海到兴化,并完成了规定的健康检测。
整整半年没有回兴化的我在兴化的这段时间里走亲访友,在兴化的各种道路上发现了很多“瓶安兴化”的“送气专用车”,选几张照片给大家看看……
1.城区某颠簸路段,37℃炎炎夏日暴晒下,煤气罐瓶在车里颠着……
2.在S232省道上满载煤气瓶的“瓶安兴化”三轮电动车,行驶在了机动车道……
3.所有“瓶安兴化”送气的车,都有带编号的车牌,但是好像有点奇怪。 因为这个车牌我特地打电话到泰州的市局、江苏省厅咨询。
得到的答复是:“违法车牌”!
4.根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只要是使用过的煤气罐,都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涉及危险品运输,必须要“专人、专车、专证”。 我这里有一个比较懂法的网友提供给我换气中他和送气人员的现场对话录音,在问及运送人员是否持有“危险品运输”相关证件时,回答是:“没有”。
大量车辆“无牌上路”、 无危险品运输许可证、 这样的“瓶安兴化”,有什么平安可言? 三.“瓶安兴化”属无资质配送!
在网友的提醒下,骑牛君找到了这家自称“瓶安兴化”公司的相关注册信息:
在这家公司的经营项目中明显标注着:所属行业为道路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
说穿了,这个“瓶安兴化”的运输公司,从根本上就不具备配送液化石油气罐这个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相关资质!
四.垄断后,真的安全了吗? 我这里有一个来自兴化市市场监督局近期的相关报道:
7月26日上午,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全市液化石油气气瓶充装单位专项检查部署会,以分局、稽查大队、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为单位,分为7个检查组对全市各液化石油气气瓶充装单位集中开展交叉检查,严查使用未经检验的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无证充装、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充装过期气瓶、充装报废或非法改装“黑气瓶”、未严格执行充装前后检查制度等违法行为,督促市场主体压实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推动安全生产本质提升。
此次检查活动共出动检查人员69人次,检查充装单位21家次,发现问题隐患10条……
这条新闻有个点,很有意思:市监局检查了全市21家充装单位,禁止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但是收押金和拥有气瓶产权的却是“兴化市瓶安到家配送服务有限公司”(用户手中凭证上的盖章可见)。
这个,怎么理解? 这个,又怎么解释? 别告诉我公司法大家都不懂……
问题, 也已经交代的够清楚了。
老百姓的无奈,甚至愤怒, 我觉得文中已经清晰表达了。
该阐述的应该也都足够清楚了。 @兴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兴化市交通运输管理局 @兴化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接下来,看你们的了! 请不要让广大人民群众失望! (转自兴化正能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