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南论坛-戴南在线-戴南人才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搜索
查看: 5147|回复: 1

注意!出租房,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会被罚!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2-3-2 23:50: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 来自 中国江苏

日前,泰州市海陵区京泰路派出所在检查出租房屋时,发现房主伏某将自己车库出租给万某后,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

民警遂将伏某与万某传唤至派出所调查,后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伏某行政罚款200元。
235431tnhdhkbnyvyx6gwg.jpg

发表于 2022-3-3 01:43:0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经营性网站许可编号:苏B2-20180589|兴化市戴南在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苏ICP备17056877号-3 )|苏公网安备32128102010083号

GMT+8, 2024-11-22 22:57 , Processed in 0.106744 second(s), 27 queries .

网站内容投诉举报电话:18051140001

Copyright © 2014-2021, 兴化市戴南在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