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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兴化市楚水初级中学在职教师潘某某违规补课问题的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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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6 13:24: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关于楚水初级中学在职教师潘某某

违规补课问题的情况通报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2021年10月2日上午,根据群众举报,市教育局师德师风专项督查组在检查中发现,楚水初级中学在职教师潘某某在位于兴化市丰收路的某酒店四楼,组织16名学生进行违规补课,均为其任教的班级学生。

潘某某身为楚水初级中学在职教师,在全面落实“双减”政策、深入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和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的新形势下,不顾市教育局和学校一再告诫,明知违规补课的后果,仍怀有侥幸心理,触犯了师德底线,与其身份要求相悖。

其违规补课的不当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十项之规定。为严肃纪律,警示他人,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对潘某某作出行政记过处分决定,同时作出如下组织处理:

1.责令其停职检查,在全校范围内对其违规补课的问题进行通报批评;

2.扣除其年度奖励性绩效和奖励性补贴;

3.其年度师德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4.两年内不得参加各类评先评优、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不得晋升高一级岗位;

5.调离城区学校,进行师德专题培训,且三年内不得调至城区学校。

 

本文转自骑牛唱山歌

发表于 2021-11-9 11:04:5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补课的还多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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