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根治粮食购销系统性腐败问题重要批示精神和全省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从严从重查处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确保粮食领域安全,市纪委监委决定在全市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违规违纪和腐败问题专项举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专项举报受理内容
(一)党委政府落实粮食购销主体责任方面问题
1.党委政府落实粮食安全责任不力、在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粮食市场和流通、提高粮食应急保障能力方面履职不力、对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不严、忽视涉粮重大隐患纠治等问题。
2.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落得不实、监管责任划分不清、协调监管制度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3.政策性粮食经营管理违规违法,涉粮风险事件背后的监管不严等突出问题。
(二)业务主管监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方面问题
1.粮食主管部门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粮食工作方针政策、组织指导粮食购销、管理地方粮食储备工作中履责不力等问题;发改、财政、国资、市场监管等监管部门在粮食仓储物流基础设施项目审批、粮食储备流通、专项资金发放、企业经营和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等方面管理监督缺失缺位、失职失责、履职不公、执法不严等责任问题。
2.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内外勾结、设租寻租、贪污受贿等腐败问题。
3.相关部门及公职人员敷衍塞责、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
(三)地方国有粮食企业落实粮食安全直接责任方面问题
1.收购环节中,以陈顶新“转圈粮”、先收后转、虚假收购、压级压价、拖欠粮款、通过提高粮食水分、杂质、霉变比率等不正当手段坑农损农等问题。
2.销售出库环节中,空进空出、虚报损耗、掺杂使假、吃拿卡要、将宜存粮食作为不宜存定向销售、违规处置食品安全超标粮食、私自出售“升溢粮”等问题。
3.存储环节中,亏库短量、擅自动用置换、盗卖、以资换钱等问题。
4.经营管理环节中,偏离主责主业,忽视政治责任追逐经济利益;以合作名义将股权资质资源让渡给民营企业,搞“国皮民骨”利益输送;违规办理使用贷款,套取补贴资金、违规从事政策粮经营、挪用购粮款、插手仓储项目、违规处理资产等问题。
二、专项举报方式
(一)来电举报:(0523)86880050;
(二)来信举报:泰州市纪委信访室收,邮编:225300;
(三)来访举报:泰州市凤凰路38号人民来访接待中心(纪检窗口);
(四)网络举报:关注“清廉泰州”公众号,点击“信访举报”栏目。
泰州市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12日
来源《清廉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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