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住建发〔2021〕157号
各房屋征收服务单位: 为加快小城市建设步伐,结合区划调整,满足教育设施的需要,戴南镇拟定于近期启动戴南镇迎宾大道西侧(雁伦村段)部分企业房屋征收(搬迁)的联合调查和前期成本测算。为规范房屋征收(搬迁)行为,依据《兴化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选择与管理办法》《兴化市房屋征收评估机构选择与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受戴南镇委托,现公布戴南镇迎宾大道西侧(雁伦村段)部分企业房屋征收(搬迁)项目选择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前期成本测算机构的报名信息,以便择优选择房屋征收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戴南镇迎宾大道西侧(雁伦村段)部分企业房屋征收(搬迁)涉及征收房屋总建筑面积约4.8万平方米,该项目因规模较大,划分为二个地段:一号地段,约2.5万平方米(以下简称“1号地段”);二号地段,约2.3万平方米(以下简称“2号地段”),拟定于近期进场调查。
二、报名条件
(一)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1.按照《兴化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选择与管理办法》年度登记备案的规定,已经予以年度备案登记;
2.报名参与本项目12两个地段实施的专职从业人员须具有《泰州市房屋征收工作人员培训合格证书》且参加我市党建和征收业务能力测试成绩合格者不少于4名;
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五年以上从业经验,近两年曾担任过项目负责人或担任动迁组长两次以上;
4.报名本征收项目12两个地段的从业人员不得与我市2021年第一批次房屋征收搬迁项目(含其他乡镇)已确定的工作人员重复;已经入选我市2021年第一批次房屋征收搬迁项目(含其他乡镇)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报名候选;
5.通过抽签入选的实施单位,在调查期内须达到以下工作要求:查阅档案率100%(无查询结果的实行零报告);完成建筑物和土地合法性认定100%;完成实测面积、证载面积、航测图面积比对100%;制作调查表完成率100%;民意征询意见表有效回收率不低于入户调查率;调查结果抽检复核误差率不超过5%;完成并公示、送达调查认定结果。
6.戴南镇要求,报名参选的服务中心具有在戴南镇从事房屋征收(搬迁)工作经验的优先。
(二)房屋征收前期成本测算机构
1.按照《兴化市房屋征收评估机构选择与管理办法》年度名录备案的规定,已经列入年度名录;
2.报名参与本项目12两个地段的前期成本测算机构在我市累计征收评估业务量为50000平方米或500户及其以上者;
3.报名参与本项目12两个地段实施的驻场注册房地产估价师须具有《泰州市房屋征收工作人员培训合格证书》且参加我市党建和征收业务能力测试成绩合格不少于1人;
4.其他专职从业人员须具有《泰州市房屋征收工作人员培训合格证书》且参加我市党建和征收业务能力测试成绩合格不少于2名;
5.报名本征收项目12两个地段的从业人员不得与我市2021年第一批次房屋征收搬迁项目(含其他乡镇)已确定的工作人员重复;已经入选我市2021年第一批次房屋征收搬迁项目(含其他乡镇)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报名候选;
6.通过抽签入选的评估机构,在调查期内须达到以下工作要求:完成评估项目数量核对100%,完成《现场查勘记录》100%;未入户评估的,完成房屋结构、等级核实;初评结果抽检复核误差率不超过5%;完成样板房基准价格评估报告和分户初评报告。
7.戴南镇要求,报名参选的前期成本测算机构具有在戴南镇从事房屋征收(搬迁)工作经验的优先。
三、其他事项
(一)报名要求。有意愿参与项目实施、评估的,需提交报名申请、参与该项目的专职人员花名册、保证服从项目需要专职人员驻场在位的书面承诺,及报名条件中明确的相关佐证材料;报名单位需安排泰州户籍经办人员并出示苏康码、行程卡、佩戴口罩办理报名;
(二)关于证书。报名期间,《泰州市房屋征收工作人员培训合格证书》原件留存;服务单位确定后,选定的服务中心、评估机构的专职人员《泰州市房屋征收工作人员培训合格证书》继续留存至项目结束,其他人员证书退回;
(三)报名截止时间及联系方式。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8月30日17时,联系人:倪善监,联系电话:13401216222。
特此通知
兴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23日
信息来源:兴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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