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人社厅、省编委办《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21〕3号)精神,2021年我市仍将继续招收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
答:我省招收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主要是为了给全省乡村学校培养一批扎根农村、甘于奉献、一专多能、素质全面的本土化的乡村教师。这里所说的乡村学校是指县级政府驻地以外的乡镇、涉农街道和村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
答:2021年我市计划招收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100人,培养层次为四年制本科。其中学前教育10人,小学教育40人,汉语言文学6人,英语2人,生物科学6人,数学与应用数学2人,物理学5人,教育技术学5人,历史学2人,地理科学8人,思政教育8人,音乐学2人,美术学2人,体育教育2人。具体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2021招生计划专刊》为准。
问:2021年乡村教师定向生计划有哪些学校参与培养?
答:今年我市的本科乡村定向师范生分别由江苏师范大学、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南京晓庄学院、盐城师范学院、南通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6所院校组织培养。培养院校为国家和省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项目学校,师范教育办学历史长,办学条件好,培养质量高,毕业生受到中小学的欢迎。
答:我市乡村教师定向生的培养层次为四年制本科。培养计划纳入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管理,列入本科高校提前批次,执行相应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定向招生,按志愿填报情况分县(市、区)择优录取。提前批次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后续批次志愿填报和录取。本科未完成的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计划转入培养院校相应专业计划。
答:符合国家高考政策、户籍在兴化的高中毕业生,可以报考兴化市2021年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填报我市乡村教师定向志愿。录取的定向师范生,在入学前与兴化市教育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答: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书》,到培养院校办理入学手续。培养院校在乡村定向师范生报到后与其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培养期间不迁移户口、不变更户籍、不变更专业。培养院校会同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户籍所在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和幼儿园,围绕培养造就乡村优秀教师的目标,共同制定培养方案,协同开展培养工作。
答:乡村教师定向生毕业当年,凭培养院校颁发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报到,按要求参加当地组织的面向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的招聘考试,以招聘考试成绩占比40%、培养院校综合考核成绩占比30%和国家教师资格笔试成绩占比30%的方法计算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选择乡村学校教师岗位。
答:乡村教师定向生在读期间,学费、住宿费和国家助学金发放办法及标准与其他学生相同。
答: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上岗后,应在乡村学校任教并连续服务满5年以上。
答: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申请参军服役时,首先征得生源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同意后并解除定向委托培养协议后(不算违约),方可同意其参军服役,服役后按照有关规定转入相应专业,不再享受定向师范生的相关政策。
问: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毕业时可以参加考研或选调生吗?
答: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毕业后应严格按照协议回生源所在县(市、区)乡村学校任教。毕业当年及在服务期间内,不得报考全日制高一层次学历(自学考试、成人高考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除外,乙方如录取“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脱产学习时间不计入服务年限,服务年限顺延)。如毕业当年或服务期内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需征得工作单位同意。除可参加“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推免以外,各培养院校其他形式的推免计划、“三支一扶”、选调生等不可安排。鼓励在职进修高一层次学历。
答:按省厅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定向就业协议书》,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毕业后,如果未到岗任教或者未完成服务期限的,五年内不得报考研究生,未服务的期限内不能应聘江苏省内事业单位,并需缴纳违约金(具体见《定向就业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