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行窃均被发现遭追赶,为再次作案竟连夺两命
--省市公安机关20小时成功侦破“4.27”故意杀人案
从17岁至今的15年里,他要么因为作案蹲在监狱里,要么就在作案的路上,数次判刑却毫无悔改之意。他每次作案都“志在必得”。然而,这次他在连续两次行窃作案的时候均因被失主发觉后追赶,但仍不死心。紧接着他又连夜寻找新的作案目标,并且为了顺利实施盗窃,竟毫无人性地直接将无辜的母女二人杀害在床。4月28日,经过江苏省、泰州市和兴化市三级公安机关侦查技术人员连续20小时的奋战,成功告破了这宗命案,犯罪嫌疑人费某被警方抓获归案。
“中国不锈钢名镇”
突发涉两人命案
兴化市戴南镇是一座拥有悠久文化历史的千年古镇。当地民风淳朴,经济发达,不锈钢精加工是当地的一大特色支柱产业,素有“中国不锈钢名镇”“苏中第一镇”的美誉,是全国闻名遐迩的文化名镇、经济强镇。
徐某、姜某、陈某和镇上的姚某是“资深牌友”。4月27日凌晨一时许,姚某在陈某家打完牌回家。
27日一整天,徐某、姜某和陈某三人均没有见到姚某的身影,电话也联系不上,不觉心生狐疑。
从27日下午一直到傍晚5时许,三人因始终无法联系上姚某,便决定到姚某位于镇上老街的住处一探究竟。
三人来到姚某的房前,见大门紧锁着,呼喊姚某的名字也无人应答。于是,三人翻墙进入院内,然而,堂屋的大门也锁着,于是,徐某便钻窗进入屋内。
徐某在二楼姚某的房间内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49岁的姚某和19岁的王某母女二人血肉模糊,她们一人躺在床上,一人倒在地上,早已没有了气息。
“不得了,杀人了!”徐某等人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
姚某的邻居王某某也闻讯赶来,随即向公安机关报了警。
警方细致勘查、
追踪锁定犯罪嫌疑人
一案两命,案情重大。接到报警后,江苏省公安厅、泰州、兴化三级公安机关迅速启动命案侦查工作机制,成立专案指挥部,并紧急抽调刑侦技术人员赶赴现场连夜开展相关工作。
侦查人员通过现场勘查和尸体检验发现,现场没有打斗迹象,且受害人姚某、王某二人均系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突然遭遇钝器击打,致颅脑损伤失血性休克死亡。而凶器则是丢弃在床边沾满血迹的一根电动车减震棒。
同时,技术人员在受害人的房间内发现了3部手机,但在受害人的包内和衣服口袋内均没有发现现金。
情杀、仇杀,还是谋财害命?专案指挥部决定成立三个侦查小组,一组人员对案发现场全面展开细致勘查;二组人员围绕当晚发生的入室盗窃警情展开研判和外围监控追踪;三组人员围绕姚某、王某的社会关系和相关人员展开摸排走访。
现场勘查发现,犯罪嫌疑人作案后对受害人家的门窗全部进行了反锁,并对尸体进行了覆盖,现场破坏严重。侦查人员连夜对受害人的500余名相关人员进行了一一甄别、筛查,又一一进行了排除、否定。经过大量的走访调查和勘查等工作,专案指挥部排除了情杀和仇杀的可能性。
其间,戴南派出所社区民警在排查走访时获悉,27日凌晨,在案发现场附近还发生了两起入室盗窃案件,侦查人员从作案特点分析,该两起案件符合串并条件。并且,在27日凌晨监控中,曾有一名可疑男子在被害人家附近出现,该男子作案嫌疑陡然上升。
与此同时,侦查人员结合现场勘查,通过分析研判发现,毗邻戴南的东台市溱东镇夏龙村男子费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随即,侦查人员围绕费某的踪迹展开侦查。经过反复甄别认定,27日凌晨,案发现场附近监控中出现的男子就是费某。
侦查人员追踪发现,27日清早,费某离开戴南镇后,先是乘坐一辆出租车去了姜堰区溱潼镇,又从溱潼镇租车去了姜堰步行街购买衣物,然后,坐车回到了夏龙村的家中。
4月28日上午,专案指挥部决定,组织对犯罪嫌疑人费某实施抓捕。然而,侦查发现,费某乘坐公交车到了姜堰,并打了一辆出租车去了一家浴室。中午,费某在浴室落网。
盗窃被失主发现追赶,
为再次作案竟连夺两命
经查,今年32岁的费某可谓是劣迹斑斑。他在17岁那年因为故意伤害被判刑1年半,19岁时因为多次盗窃被判刑12年,后减刑提前出狱,29岁时再次因为盗窃被判刑9个月。
据了解,费某生性懒惰,好逸恶劳。他也曾经在厂里做过工,但是因为怕苦怕累,往往只做了几个月,便又做起了不劳而获的犯罪勾当。
据费某交代,4月26日晚上,他从姜堰溱潼镇上网过后,便径直租车来到戴南镇寻找作案目标。27日凌晨,他在戴南镇老街找到了一户民宅,刚刚翻墙进去拿到一只手包就被主人发现并追了出来,随即打开大门落荒而逃。
途中,费某打开手包发现,包里除了一些证件之外没有分文。于是,气急败坏地将手包随手扔了。但是,费某并不甘心。接着他又选了一户人家作案,结果又被人发现,随即逃走。
然而,他仍不死心,接着沿戴南镇大转盘向西的巷子里继续寻找作案目标,并最终选定了一户人家,翻墙进去后在客厅里翻到了几百元钱,费某显然还不满足。于是,他顺着楼梯上了二楼,发现房间里的台灯还亮着。透过灯光,他看见房间里的两张床上分别都有人睡着。为了能找到更多的现金,他便产生了一个泯灭人性的念头,把两个人灭口再找钱。
费某随即下楼,在车库的汽车配件架子上找到了一根电动车上的减震棒。于是,他提着减震棒对着睡梦中的姚某、王某二人就是一顿猛砸,直到确认二人都没有了气息才停手。随后,费某将受害人衣服中的4000余元现金全部搜走,并对现场和身上进行了清理,反锁了门窗。27日清早,费某逃离现场后,租车来到姜堰区购买了一身衣服,回到夏龙村家中昏睡了一天,直到第二天(4月28日)去姜堰区洗澡在浴室被抓。
为了盗窃,竟夺人性命,费某的冷血令人感到不可思议、不寒而栗。目前,犯罪嫌疑人费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被兴化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相关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探员点评
杨国玺(兴化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助理):
该案的发生确实令人震惊,两个逝去的无辜生命更令人惋惜。犯罪嫌疑人连续作案,与其早期曾经连续盗窃36起高档别墅的疯狂作案如出一辙,有过之而无不及,令人愤怒。
首先,犯罪嫌疑人非常凶残。犯罪嫌疑人多年的犯罪经历证明其毫无人性,并且,竟然为了一己私利,肆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令人唾弃、千夫所指。
其次,犯罪嫌疑人生性懒惰。犯罪嫌疑人有工作不做,却贪图享乐,且热衷不劳而获是其罪恶的根源。尽管其“三进宫”,但其拒不悔改,且一次次变本加厉,最终自取灭亡。
再次,加强人员监管刻不容缓。该案中,如果犯罪嫌疑人每次刑满释放后,相关部门能开展有效监管帮教;如果家庭和社会能合力给予温暖拉一把;如果受害人的安全防范措施能更严密一些,或许这样的惨剧就能避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