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法治报》江苏法苑头版、《江苏经济报》先后报道兴化法院“快车道”解“薪”愁,对涉农民工工资案件从快、从优处理,调处了多批群体类劳资纠纷案件,将此类纠纷化解在早,处置在小,切切实实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
“13号到诉讼服务中心起诉,16号法庭就来了解情况,安排调解,22号我们就拿到了第一笔工资款,真是没想到能这么快!”辛苦讨要了大半年的工资款拿到了手,老李难掩心头的喜悦,对兴化法院的“劳务保障快车道”竖起了大拇指。 兴化市某乡镇一家铜业公司因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无法及时发出工人工资,老李等十多名工人在多次索要无果后,于4月13日向法院提起诉讼。 十多人涉及的工资金额20多万元,虽不多,但都是工人们的血汗钱,马虎不得。4月16日,案件流转至辖区所在的戴南法庭,承办法官许志兰第一时间向当事双方了解了矛盾焦点。 原来,厂子老板和这十多名工人都是一个镇甚至一个村的,前几年厂里生意不错,工资都能按时发放。这两年厂子经营不善,产品销量减少,处于停产边缘,去年下半年的工资一直没发出来。今年春节前,工人们几次上门都没要到。 厂子的老板也是一肚子苦水。“这些工人都是乡里乡亲的,前几年厂里效益好的时候,我没有拖欠过一次工资,现在也不是不想给钱,实在是没办法,等厂里能周转过来,我肯定一分不少的把工资都发给他们。” 一边是盼着拿到血汗钱的工人,一边是渴望打个翻身仗的企业主。双方都不容易。许志兰多次与企业主和工人沟通,希望能找出双方争议的平衡点,达成一致意见。但因工人的期望值和企业主目前的给付能力差距较大,一直未能达成共识。 如果简单的一判了之,企业主大概率不会主动履行给付义务,工人们必然要申请执行。这样不仅拉长了诉争周期,增加工人们的维权成本,还可能进一步激发双方的矛盾。面对这两难境地,许志兰特地到该企业实地查看,了解到厂里只是一时经营不善,改善管理后还是有较好发展前景的。思虑良久后,许志兰决定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他们不仅是你厂里的职工,也是一个村的乡亲们,你一直欠着他们的工资,碰到了都不好意思打招呼吧!” “你们这些年都在他厂里干活,对他的为人应该了解。现在现在先支付一部分,剩下的缓几个月,等厂子喘过气来能盈利了,你们的工资也不愁了。” 在4月19日的“背对背”调解中,许志兰用上了第四套调解方案。最终,双方互让互谅,达成了调解协议:企业主在4月22日支付工资的三分之一份额,剩下的三分之二分别于7月30日和10月30日给付到位。第一笔工资款拿到手,以老李为代表的工人们连连感谢。 “农民工的每一分工资都凝结着他们的汗水。作为法官,我们要尽可能用最快的速度解他们的‘薪’愁,帮助他们早日拿到‘真金白银’。”许志兰说。 “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是习总书记的殷殷嘱托,也是法院人的初心使命。为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兴化法院开辟了涉农民工工资案件立、审、执“快车道”,对符合条件的优先运用先予执行程序、简易程序和小额速裁程序等,提高审判执行效率。同时加大该类案件的诉前调解力度,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积极引导双方达成调解意见。 人民满意也是党史学习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以来,兴化法院除集中调解了一批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外,还对涉劳动者权益保障的执行案件进行排查,重点对一批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工伤责任纠纷、劳动争议类纠纷开展专项执行行动,确保劳动者权益兑现。同时联合市总工会,为全市部分企业负责人开设企业用工专题讲座,提高用工安全和法治意识。
◆来源:兴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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