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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前夫“外面有人”想害自己,泰州女子将前夫勒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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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5-4 10:36: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家住江苏泰州的周春花和丈夫刘强结婚 17 年,于 2012 年离了婚,离婚后两人仍在一起生活,直到一条发错的短信,彻底撕开了两人的信任。看到刘强错发的“宝贝老地方见”的短信后,周春花便一直怀疑刘强和他的初恋女友仍有联系,对刘强的怨恨越来越深。终于有一天,两人争吵后,周春花用布条将刘强勒死。近日,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此案的判决书,周春花被判处有期徒刑 10 年。

女子患精神分裂症,将前夫勒死

据了解,周春花患有精神分裂症。时间回到 2020 年 1 月,当时周春花和刘强回到娘家,一家人在一起吃了晚饭,饭后周春花和刘强以及好友打了会儿扑克,一切如常。后来周春花觉得头痛,便先回房间休息,睡到中途,她起身上厕所,刘强言语间对她满是嫌弃,刺激到了周春花。她和刘强吵了起来,争吵中,周春花拿到一条像布条或者绳子之类的东西,并扔给刘强,说:“你不是要我死嘛?你拿过去勒死我吧。”

“我感觉刘强双手张着,拿着布条朝我扑过来,还说要勒死我。”周春花回忆,自己当时就像疯了一样站起来,把刘强扑倒在床上,拼命把布条往他脖子按。她说自己当时大脑里一片空白,也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后来她感觉手疼得厉害,下意识地喊“我手疼”,叫了好几遍都无人回应,这时候她才有点清醒。周春花跑出屋,向母亲求救,并打了 110、120。可惜的是,刘强已经死亡。

怀疑前夫要害自己,曾到医院就诊

庭审中,周春花供述称,1995 年她和刘强结婚,2012 年时协议离婚,之后一直一起生活,两人的夫妻感情还可以。不过几年前刘强到某公司上班后,老是嫌弃周春花。每次听他这么说自己,周春花都会气得浑身发抖,头脑就会晕晕沉沉。“我心里特别怕他,发展到他只要一开口喊我名字,我就开始浑身发抖。”周春花称,她还觉得有人跟踪自己。


周春花的女儿作证称,案发前一年多时间,她就意识到妈妈的精神状态不正常,因为自己回家的时候,妈妈老会说一些正常人思维无法理解的东西。她怀疑刘强要害她,后来又发展到怀疑其他人要害她。周春花的女儿说,妈妈是那种特别要强的人,前些年曾受到了刺激,可能是心里一直没有走出来。2019 年 12 月,周春花曾被家人带到医院,医生看过后,称周春花有精神分裂症。


女子被认定案发时属限制刑事能力人,法院判 10 年有期徒刑

据了解,周春花对起诉指控的事实、定性及建议的量刑无异议。周春花的辩护律师对起诉指控的事实和定性无异议,但提出以下辩护意见:周春花在精神分裂症发病期间,缺乏有效的关心和护理,导致其病情加重,直至作案实施犯罪行为,对这类患精神病的被告人在处以刑罚时,请求法庭考虑给予其一定的怜悯;周春花属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具有自首情节;认罪认罚;愿意主动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并得到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辩护律师建议法庭对周春花在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


泰州中院审理后认为,周春花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手段残忍,后果特别严重,应依法予以处罚。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成立,所提出的量刑建议适当,予以采纳。关于周春花辩护人所提的辩护意见,经查属实。但辩护人就此提出的“建议对周春花在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的请求,法院认为,周春花虽有上述法定的、酌定的从轻或减轻处罚的量刑情节,但鉴于其犯罪手段残忍,后果特别严重,如对其减轻处罚,则会明显导致罪责刑不相适应,因此对这一请求不予采纳。


最终,泰州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周春花有期徒刑 10 年,剥夺政治权利 3 年。(文中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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