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兴化市劳动模范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兴化市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实现评选过程让群众参与、推荐结果让群众认可,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现将2021年兴化市劳动模范推荐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4月19日至4月23日。如对公示人选有不同意见,请于4月23日17:30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等方式向兴化市劳动模范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或兴化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提倡实名反映问题。 地址:兴化市昭阳路6号 邮政编码:225700 电子邮箱:943572619@qq.com 传真:0523—83205836 兴化市劳动模范评选委员会办公室电话: 0523—80218192(8:30-11:30、14:00-17:30) 兴化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电话: 0523—80212609(8:30-11:30、14:00-17:30) 兴化市劳模评选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19日
2021年兴化市劳动模范推荐人选 (按人员类别、姓名笔画排序)
96.翟锦年 兴化市大垛镇塘港新村党总支书记 来源《兴化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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