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面试和体测、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六个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1、报名。报名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网上报名或委托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11日-11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报名地点在陶庄镇政府三楼西侧组织科。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及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3张。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名表内容及提供证件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如因填写内容或证件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面试和体测。面试主要测试参考对象的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气质、仪表等,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面试人员成绩。总分100分。体测主要测试参考对象的身体适应工作的能力,测试内容以《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内容及项目为准。满分100分。面试、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依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缺额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考察。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镇党委组织科及派出所组成考察组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考察。
5、公示。镇考察组根据考试和考察情况,研究提出拟招聘人选方案,报镇党委会研究确定,并对外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6、聘用。公示合格人员,经镇党委研究通过后签订试用期合同,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