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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两15岁少年外地作案后逃匿,数天后竟又驾车上高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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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8 09:24: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本文来源:靖江社区,如需转载请联系我们
 

几个未成年人驾驶汽车上高速

已经是件“很可怕”的事情了

可是更令人震惊的是

竟然还有“案中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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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驾车    牵出盗窃案


2020年11月3日下午13时47分许

常州高速一大队接支队指挥中心指令:

“有未成年人无证驾驶苏MB***2从无锡到常州来。”

大队立即组织民警在各收费站进行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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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下午15时10分许

民警在薛家收费站查获由

王某(男、江苏靖江人、15岁)

驾驶的车牌号为苏MB***2的小型客车

经查

该车车上另有两人分别为

曹某(男、江苏靖江人、15岁)

吴某(男、湖南省道县人、16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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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经大队民警进一步审查

更让人震惊的是

他们不仅仅涉及未成年人无证驾驶

同时,竟还涉嫌上海一起盗窃案

事后民警通过上海嘉定警方相关信息确认

该三人于2020年10月31日零时20分许

在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双单路38弄小区

涉嫌盗窃(金额4.5万元)后逃匿

目前

三名嫌疑人已移交

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马陆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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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岁,未成年,盗窃,无证驾驶

......

这样的字眼又一次刺痛着每个人的神经

吃惊吗?很吃惊,但也很惶恐,然而这却是事实

心理不完全成熟,认知能力、

控制能力、自我保护能力有限

这是未成年人的普遍特点

但是一直以来

未成年人犯罪是一个令人深思的话题

已经成为一个不能回避的社会问题

每一起犯罪都是一个悲痛的故事

而犯罪行为的背后

也许有着家庭的破碎、缺爱的心灵、不良的风气

以及麻木的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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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是未成年,而不是犯罪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部分规定,尤其是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相关条令,一直是大众所讨论的焦点。一部分人认为就应该对儿童这个弱势群体进行保护;另一部分人认为儿童尤其是14岁左右的儿童已经有了自己的意识,他们应该为自己的所做所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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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未成年人犯罪,应该坐牢么?


目前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十四周岁以下的人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可责令其家长管教或收容教养,十四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犯罪,要根据具体情节承担刑事责任,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防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而今年10月13日,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审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二审稿的一系列新修改引人注目。草案对最低刑事责任年龄、收容教养的规定作出修改,冒名顶替上大学拟写入刑法。


法律在不断完善,相信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问题的规定也会更加清晰明朗。最后要说的是《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是未成年,而不是犯罪。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家庭、学校、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而其中家庭的责任是至关重要的,家长不要只关注孩子学习的好坏。还应当为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要让他们懂得遵守规则和秩序,懂得为自己的行为和后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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