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村卫生室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更好地满足全镇人民的卫生健康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卫生室编制内工作人员,特此公告。
一、招聘条件和岗位 1.具备良好的品行;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男性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79年11月21日至2002年11月21日);女性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1月21日至2002年11月21日)。 3.人员录用后分派至村卫生室工作,应聘者须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 4.户籍不限。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纪律处分影响期内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相关岗位的人员。 6.岗位 序号 | 岗位名称 | 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其他 | 1 | 乡村医生 | 9 | 不限 | 不限 | 须取得(乡村全科、乡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或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 | 2 | 护理 | 10 | 不限 | 不限 | 须取得护士资格或2020年护士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 |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兴化市戴南镇卫生院统一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向社会公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时间、地点、方式 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起至11月20 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逾期不予补报。 地点:兴化市戴南人民医院门诊四楼行政办公区党办或人事科办公室。 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网络、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 报名联系人:殷先生 联系电话:0523-83981912、83981909。 2.注意事项: (1)报名时考生须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兴化市执业(助理)医师或护士申请在村级卫生机构执业审批表》一份(以下简称《审批表》,附件1); ②本人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4张; ③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 ④毕业证书; ⑤(乡村全科、乡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或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第5条和第6条二者选一); ⑥护士资格证或2020年护士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 (2)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条件,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审批表》。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 (3)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三)考核 报名结束后,根据报名人数确定考核方式,相关信息将及时通知报考人员。 (四)体检 考核结束后,根据排名高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6号)执行。统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考察采取联合政审与研究确定的方式。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5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有问题并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拟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解除。 在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从该岗位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劳务关系及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进入村卫生室编制,执行村卫生室编制人员待遇,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坚持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由兴化市戴南镇卫生院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23-80219209(兴化市戴南镇社会事业局) 0523-83316759(兴化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一纪检监察组)
附件1:兴化市执业(助理)医师或护士申请在村级卫生机构执业审批表。兴化市执业(助理)医师或护士申请在村级卫生机构执业审批表 姓 名 |
| 性 别 |
| 近期一寸 免冠正面 半身照片 | 出生日期 |
| 民 族 |
| 身份证号码 |
| 原执业地点 |
| 毕业学校 |
| 学历 |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 执业(助理)医师或护士资格证书号码: 获得资格证书时间: 年 月 日 | 本人确认以上信息无误,现申请在村级卫生机构执业。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拟工作村卫生机构 意 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拟执业地 乡镇(中心)卫生院 意 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拟执业地 乡镇人民政府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市卫健委 审批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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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一式三份,村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市卫健委各存一份。 兴化市戴南镇卫生院 2020年11月7日
来源丨戴南人民医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