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安全事关千家万户 从即日起至12月底 我市开展全市既有房屋安全隐患 排查整治
此次排查整治,除了针对住宅房屋,学校、医院、体育场馆、车站、商场、宾馆、饭店、集贸市场、养老福利机构、宗教场所、工业建筑等都将全面覆盖。
初查阶段(5月31日前) 初查阶段的对象原则上为全市所有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房屋,目前这一阶段已经结束。
复查阶段(7月31日前) 对初查阶段上报的存在疑似安全隐患的房屋,重点排查是否超过设计使用年限,是否存在超负荷使用、擅自变更建筑用途和使用功能等不当使用的情形,是否存在违规改扩建、装饰装修等行为,是否存在地基基础或主体结构构件出现沉降、裂缝、变形、损坏、腐蚀等异常情况,是否存在建筑外墙饰面剥落、建筑内外装饰构件松动等。
房屋安全鉴定阶段(9月30日前) 各地住建部门将督促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启动应急鉴定工作机制,指导鉴定检测单位按照国家规范标准,对确需鉴定的房屋进行安全等级评定,对鉴定检测单位出具的房屋安全检测评定结果审核把关。
危房整治阶段(12月31日前) 各市(区)和市级有关部门将对鉴定确认的危险房屋进行全面梳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将立即落实整治措施,确保不发生房屋安全事故;可以分步实施解危的房屋将根据不同情况制定相应解危治理方案,明确具体措施、解危时限和落实责任人,多措并举完成危房整治工作。对已经排查出的C级危房年底前将基本整治到位;对排查出的D级危房将即知即改,人员立即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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