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南论坛-戴南在线-戴南人才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搜索
查看: 512|回复: 0

文明创建 | 行政警告!兴化就不文明养犬开出首例罚单!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0-6-21 17:23: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养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兴化毕某被行政警告。记者获悉,这是《泰州市文明行为条例》生效后,兴化公安部门对不文明养犬行为作出的首例处罚。

 文明养犬.jpg

家住兴化市板桥景园的毕某饲养了一只体形较大的宠物狗。5月24日晚,毕某未系狗绳在小区溜狗时,致使邻居徐某受到惊吓,双方发生矛盾报警。民警在调查时发现这起纠纷是由毕某不文明养犬行为引发的,对这起矛盾纠纷进行了调解。
6月9日,针对毕某违反《泰州市文明行为条例》规定饲养宠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警方向其送达行政警告的处罚决定书。

据兴化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夏警官介绍,于2020年1月1日生效的《泰州市文明行为条例》,除上述饲养宠物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行为外,还对以下常见几种不文明养犬行为作出50元至500元的罚款规定:

携犬出户不主动避让老人、残疾人、孕妇和小孩;

携犬乘坐电梯未避开高峰期、不主动避让他人;

携犬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携犬出户不及时清理粪便。

仲春涛  冯兆宽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经营性网站许可编号:苏B2-20180589|兴化市戴南在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苏ICP备17056877号-3 )|苏公网安备32128102010083号

GMT+8, 2024-11-23 22:01 , Processed in 0.092861 second(s), 22 queries .

网站内容投诉举报电话:18051140001

Copyright © 2014-2021, 兴化市戴南在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