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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骑电动车强制戴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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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15 16:25: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以便发放稿费


《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已由

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

于2020年5月15日通过

这些重点一定要记住
戴头盔要强制了!


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具体实施的时间和区域,由设区市的人民政府规定。未按规定佩戴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快递、外卖等企业应当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配备安全头盔。


生产、销售的安全头盔,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安全和要求。


载人年限放宽了!


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16周岁。


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载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


16周岁以上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


停车充电更规范了!


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居民住宅楼的楼梯间、楼道等疏散通道、消防通道及其两侧影响通行的区域停放。禁止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鼓励和支持在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设置充电设施,居民小区应当根据需要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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