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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混账!姜堰男子,居然叫未成年人做这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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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3 14:20: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期间,广大市民都自觉在家隔离,抗击疫情。可此时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罗塘派出所辖区内多家路边店却相继被盗,合计损失2万余元。罗塘派出所接警后迅速组织侦查、研判,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并最终抓获了正在准备销赃的张某、李某,现场扣押现金四千多元,烟酒若干。经民警初步审查,两名犯罪嫌疑人均为未成年人,并且两人反映是受吴某、蒋某教唆才进行盗窃的。

根据线索,罗塘派出所迅速采取行动,将教唆他人犯罪的吴某、蒋某抓获归案。经审查,两人如实供述了自己教唆他人犯罪的事实。两人觉得在疫情期间,路上人少,店门面大部分关着,此时盗窃不容易被发现。可是两人想万一被抓到就会受到法律的处罚,就动了歪脑筋想假借他人之手行窃,于是就找到了未成年的张某、李某,并向两人传授作案方法,窃得的财物四人共同挥霍。

目前,吴某、蒋某因教唆未成年人盗窃他人财物,根据《刑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吴某、蒋某涉嫌盗窃他人财物,已依法被公安姜堰分局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律链接


《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警方提示


家长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管,教育引导未成年人慎交友,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做遵纪守法公民。


投稿单位:罗塘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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