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治对象
全镇所有工业生产企业(含各个体加工户)。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工业固废监管体系,工业固体废物全部规范处置。到2020年底,形成多途径的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发展新格局。
三、主要任务
1.加强数据分析。各村(居)要查清、摸全辖区内工业企业(含各类加工户、小作坊)数量,督促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填报产生、转移、利用处置等数据,规上企业由镇环保局组织填报;镇环保局要加强对统计数据的分析研判,系统掌握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废种类的情况,并作为日常重点监管的依据。
2.强化源头管控。鼓励引导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以铸造、冶炼、拉丝、标准件、机加工、抛光、水切割等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的行业为重点,依法对相关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加大减量化工艺技术改造力度,引进应用有利于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的生产工艺及废水、废气治理技术,开展固体废物减量化工艺改造。
3.着力畅通出路。建立健全产废企业集中收运体系,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积极发挥第三方专业机构的服务作用,全力做好工业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转运及利用处置工作;对小规模工业企业和小加工户、小作坊危险固体废物收运难题,探索建立统一收运体系。
4.夯实主体责任。产生、利用和处置固体废物的工业企业必须依法承担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主动申报污染物产生、转移和利用处置情况,配套建设符合规范且满足需求的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和治理设施,建立规范完善的管理计划、台账登记、转移联单、自行监测、应急预案等内部管理制度,做到守法经营,依法依规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5.持续强化监管。将工业固体废物日常环境监管作为镇环保局和综合执法局巡查的重要内容,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的协调联动,实施固体废物违法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全民参与,重拳打击非法倾倒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对工业固体废物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强化网格化管理,各村组织人员加强环境巡查,对发生在所辖区域内的固废违法倾倒案件即时发现、及时报告,非法倾倒行为由镇综合执法局或泰州市兴化生态环境执法二分局依照职权进行处罚。
四、整治阶段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分为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2020年3月24日-4月3日)。各村(居)要求辖区内各企业(含各个体加工户)签订《承诺书》,发放《公开信》和《通告》,在村庄和企业集中区张贴固废防治标语。
(二)排查摸底(2020年4月4日-4月8日)。各村(居)督促所属辖区内各企业(含各个体加工户)填报《戴南镇工业固废排查登记表》。排查登记无主工业固废,在4月8日前报送至镇环保局,逾期不报作为无裸露工业固废。
(三)组织清理(2020年4月9日-4月25日)。对各(居)村上报的无主工业固废,由镇统一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清理,所需费用由镇村各半负担。
(四)长期坚持(2020年4月26日)。在清理结束后,由各村(居)安排人员对所属辖区进行巡查,发现乱倒乱抛现象立即制止并及时上报镇综合执法局和泰州市兴化生态环境执法二分局对其进行处罚和责令其规范处置。
五、严格考核
(一)考核对象。各村(居)“两委会”。
(二)考核标准。按照镇《考核办法》,本项整治工作对村考核全年占12分,每月1分;每月最高得1分,也可为负分值,全年得分按12个月累计。
(三)考核方式。
按照各村(居)发生的违法倾倒工业固废次数和处置情况进行考核:
1.本月在本村(居)范围内未发生焚烧工业固废和无违法倾倒工业固废,或虽发现违法倾倒但在12小时内清理的得1分。
2.本月在本村(居)范围内发生1起焚烧工业固废未及时处置或存在1起违法倾倒工业固废(被综合执法局或环保局巡查人员发现后12小时内未清理)的,得0.5分。
3.本月在本村(居)范围内发生2起焚烧工业固废未及时处置或存在2起违法倾倒工业固废(被综合执法局或环保局巡查人员发现后12小时内未清理)的,不得分。
4.本月在本村(居)范围内发生3起及以上焚烧工业固废未及时处置或存在3起及以上违法倾倒工业固废(被综合执法局或环保局巡查人员发现后12小时内未清理)的,当月不得分并倒扣0.5分。
5.对被镇综合执法局或环保局巡查人员发现焚烧工业固废或有违法倾倒工业固废并通知所属村(居)后24小时仍未处置的,由镇环保局组织进行清理,所需费用由所属村(居)承担,当月不得分并倒扣1分。
六、相关要求
(一)明确责任分工。镇环保局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各村(居)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所属区域进行监管,按时填报相关表格和定期开展巡查;镇综合执法局、环保局负责检查村(居)巡查效果;镇规划建设局负责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审批工作;镇党政办公室负责督查工作实效;镇新闻中心负责专项行动宣传、报道工作。
(二)强化考核运用。在工作过程中,因对违法倾倒工业固废发现不及时、处置逾时或不得力造成社会影响的,除扣除相应考核得分外,将视其情节,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情节严重的,交纪检、公安等部门处置。年终考核累计得分计入村级考核指标总得分。同时,将固废整治工作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当年发生2起以上因村(居)未能及时处置,由镇环保局组织清理的,取消其镇年终综合先进评选资格。
(三)确保工作实效。各办局中心、村(居)、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各村(居)固废整治巡查员要做到每日巡查、全面巡查,并及时填写好巡查日志,做好月、季度、年度固废整治总结上报工作,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在我镇真正得到刚性落实,为全镇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