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通报(10) 2月5日,经江苏省卫生健康委确认,我市确诊新增3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1例治愈出院病例。我市确诊新增3 例病例中,靖江市1例、高港区1例、姜堰区1例;1例治愈出院病例为靖江市病例。
患者一,男,33岁,现居住在靖江市城区,系靖江市2月1日一例确诊患者之子。患者1月29日送西来镇集中隔离点医学观察,1月31日被靖江市人民医院收治入院进行隔离治疗。目前患者生命体征平稳。已对追踪到的密切接触者全部实施医学观察。
患者二,女,46岁,现居住在高港区口岸街道,系高港区1月31日一例确诊患者的母亲。患者2月1日出现发热症状,当日由社区工作者护送至泰州市人民医院进行隔离治疗。目前患者生命体征平稳。已对追踪到的密切接触者全部实施医学观察。
患者三,男,65岁,现居住在姜堰区天目山街道,与姜堰区2月3日一例确诊患者有密切接触史。患者1月31日出现发热症状,当日由120救护车送至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隔离治疗。目前患者生命体征平稳。已对追踪到的密切接触者全部实施医学观察。
以上病例行经路线正在排查中,核实后将及时发布。
治愈出院病例为靖江市病例,患者男性,38岁,现居住靖江市滨江新区,有武汉回靖人员接触史。1月24日因发热、咳嗽到定点医院靖江市人民医院进行隔离治疗,2月4日治愈出院。
截至2月4日24时,我市累计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26例,确诊病例中,靖江市8例、海陵区2例、高港区3例、姜堰区8例、泰兴市2例、泰州医药高新区2例、兴化市1例。靖江市治愈出院病例1例。
根据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措施要求,从湖北地区来泰的人员必须主动到所在街道、社区登记,必须居家进行医学观察14天,期间如有发热症状必须由120专车转送至指定医疗机构留验筛查。本市市民应注意个人卫生,尽量避免到人群集中地方和空气不畅通的公共场所,若出现发热等症状,应及时到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全程必须佩戴防护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泰州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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