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在全市上下众志成城、积极防控的同时,我市一些网民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在网络上发布、转发不实信息甚至制造传播谣言,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至今已巡查发现各类不实信息、帖文、博文、跟帖评论40多条。公安部门先后对12位网民进行调查,教育训诫10人,另有两人将依法打击处理。
【正文】案例一:1月26日上午,有微信网民在朋友圈发布不实信息,称“兴化人民医院出现两例冠状病毒感染,一人死亡”。经网安民警调查,该网民是我市垛田街道居民王某某,自称自己看到朋友圈有人发布上述信息后,自己进行了转发,后有网友评论传谣要承担法律责任,王某某在发布朋友圈近十分钟后将信息删除。因王某某违法行为轻微,公安机关对其教育训诫。
案例二:1月29日下午,一微信网民在家庭微信群发布不实信息,称:“有个陆横的确诊了,他爸爸跑兴化去了,各位兴化的同志注意了,没事可以不要乱跑了。”经查,该微信用户是我市临城街道朱某某,受到公安机关教育训诫,并具结悔过。
案例三:1月30日,一微信网民在微信群发布不实信息称:“兴化菜场下午就封了,要买菜的赶紧去买,西门菜市场早上封了。”经查,该微信用户我市昭阳街道陈某某,听信他人传言、在微信朋友圈转发不实信息,同样受到公安机关教育训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