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现就有关情况紧急通知如下: 一、认真执行省、市有关防控工作规定,全市农(集)贸市场和各类经营场所一律严禁活禽交易。 二、各乡镇(街道)要主动作为,劝告农家宴举办者停办、缓办聚餐活动,或尽量减少减小举办规模、餐次,切实履行农家宴管理事前备案和事中指导职责,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卫健委要安排村(社区)医务人员对农家宴参加人员进行体测检查。 三、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餐饮服务、农村家宴就餐人员来源排查,告知餐饮服务单位、农家宴举办者严禁近期由武汉返乡(来兴)人员就餐,如发现上述人员要立即向所属村(社区)报告,协助做好体温检测等工作。 四、各乡镇(街道)要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疫情防控义务,劝告餐饮服务单位不要接受订餐业务,对已经订餐的消费者提出的退订或打包诉求,要及时加以解决。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在就餐场所醒目处利用电子显示屏等方式提醒消费者,如有发热症状的要主动告知,餐饮服务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处置,并立即报告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4小时值班电话:80791197)。 五、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要迅速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工作,教育引导本地区、本行业人员少出门、不参加集体聚餐活动。
兴化市食品安全委员会 2020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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