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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警方接到匿名举报,迅速出击一下抓了1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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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2 20:22: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爆竹声声除旧岁

近日,姜堰警方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过缜密侦查,查获姜堰区罗塘街道林野村某企业被敲诈勒索案,成功摧毁3个敲诈勒索犯罪团伙,为企业投资人挽损近40万元,有效改善了营商环境,净化了当地民风,为地方企业经济发展扫除了障碍,取得良好的社会反响。



一封匿名举报信,牵出敲诈勒索案

今年1月上旬,公安局姜堰分局扫黑办收到一封匿名举报信,称罗塘街道林野村村民林某峰敲诈该村境内某企业投资人王某(化姓)8万元。

接到举报后,警方迅速展开调查行动,组织民警分别前往该企业及周边的林野村二组和三组进行核实,但面对民警的问询,身为外地人的王某和林野村村民竟都矢口否认。

是恶意举报?还是事情背后隐藏猫腻?

无风不起浪,空穴不来风。办案民警并未因此止步,而是继续深入调查,终于获悉一条重要线索:林野村村民、同时是该企业的运输员钱某与企业有不正常的资金往来,钱某很有可能就是这起敲诈勒索事件的谈判中间人。

办案民警以此为突破口,发现王某投资的企业确实存在被敲诈勒索的情况。

主动出击,3个犯罪团伙浮出水面

为了进一步查明案情,办案民警从涉企警情分析入手,发现2019年不同时段到该企业阻工的涉警人员除了有举报信中提到的林某峰等人,还有肖某宝、林某才等人。

民警迅速围绕肖某宝、林某才展开调查,发现林某峰、肖某宝、林某才相互间并无通联,均是各自带领村民到该企业阻工,且一段时间后均不再闹事,疑是受害人王某担心村民打击报复,破财消灾。

其后,民警再次找到王某,向其宣传当前全国上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势及其相关权利义务。面对警方掌握的诸多疑点和民警的耐心引导,王某最终同意指证3个敲诈勒索犯罪团伙。

经查明,2019年4月,王某在姜堰区罗塘街道林野村投资5000万元兴办的炉料加工企业开始运营。

(被敲诈勒索的企业)

2019年4月至7月期间,林野村村民林某峰等4人、肖某宝等2人、林某才等7人分别以该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臭气和灰尘影响周围村民身体健康为由,多次组织村民到车间阻工,同时安排村民不断地向环保部门举报,要求现场检测,以此向企业投资人王某施加压力。

2019年8月,该企业通过泰州市姜堰生态环境局关于组织废气、颗粒物、臭气浓度的检测,并将检测报告张贴到厂房大门口。

2019年9月,林某某、肖某某、林某才等人不顾检测结果,分别多次聚集村民到车间阻工,最终请中间人运输员钱某找王某谈判,迫使王某同意用钱买平安。

警方查明,王某先后向林某峰等4人一次性支付7.5万元现金,约定5年内不得再到公司闹事;以包下肖某宝经营的旅馆一间房的名义向肖某宝等2人每月支付1800元,约定期限5年,已支付3个月共计5400元;向林某才等7人每月支付3500元,约定期限5年,已支付3个月共计10500元。

周密部署,3个团伙共13人全部落网

民警在案件调查中发现,林某峰、肖某宝、林某才等人到该企业闹事时,都是打着“抵制空气污染,保护村民身体健康”的旗号,在村组里散布“该企业生产产生臭气,有灰尘,对村民身体健康不利”的谣言,煽动村民们聚集到环保部门反映诉求,或到厂房车间阻工。3个团伙在林野村二组和三组均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团伙成员年龄集中在60岁以上。

(抓获犯罪嫌疑人)

为了降低执法风险,警方精心制定抓捕方案,确保万无一失。在实施抓捕前数日,安排社区民警在林野村二组、三组挨家挨户发放扫黑除恶宣传单,进一步宣传涉黑涉恶犯罪情形;在林野村村委员会、该企业门前悬挂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大力营造严惩涉黑涉恶犯罪宣传氛围。

(宣传标语)

抓捕时,在深入研判3个敲诈勒索团伙人员构成的基础上,从首要分子林某峰、肖某宝、林某才等人入手,宣传投案自首相关法律规定,按抓捕难度分3批将13个团伙成员全部抓获。

3个敲诈勒索团伙的所有成员归案后,分别将7.5万元、5400元、10500元的赃款退还给受害人王某。王某对罗塘派出所耐心细致、严谨负责的工作作风大加赞扬,对企业今后的发展充满信心。


目前,林某峰、肖某宝、林某才等1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依法刑事拘留。眼看着这个春节只能在看守所里度过,林某峰、肖某宝、林某才等人后悔不已。


警方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警方在此提醒广大企业主,如果遇到此类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积极配合警方调查,打击黑恶势力,共同营造良好经商环境;也提醒广大市民,切勿为了小利,恶意捏造事实敲诈他人,如需维护自身权益,应通过合法途径,否则终将受到法律严惩。

来源:姜堰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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