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租房主纷纷表示积极响应公安机关的部署,自觉参与到群租房整治工作中,并切实履行核实承租人信息、及时申报登记、自查安全隐患、向公安机关提供违法犯罪线索等职责。
会后,群租房主逐一签订了《房屋出租户治安消防安全责任书》。
《规定》明确,出租人应当自租赁合同订立之日起7日内申报登记信息,未按照规定申报、转报登记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依法予以处罚、记入信用记录。
根据《管理规定》,出租人自租赁合同订立之日起7日内申报登记信息,申报登记信息的内容包括:
出租人和承租人姓名(名称)、公民身份证号码(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工作单位(服务处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以及房屋地址、产权信息、租期、使用性质、建筑面积、居住人员信息等住房情况。若出租人、承租人、房地产经纪机构、物业服务企业、互联网平台经营者未按照本规定申报、转报登记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依法予以处罚、记入信用记录。
(一)通过租赁住房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自主申报;
(二)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公安机关委托的机构申报;
(三)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互联网平台出租住房的,可以约定由房地产经纪机构、互联网平台经营者申报;
(四)通过房屋所在地物业服务企业转报;
(五)通过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转报。
根据《管理规定》,出租住房集中供他人居住,出租居室达到10间以上,或者出租床位达到10个以上的,出租人应当按照供社会公众活动的场所的安全规定,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确定管理人员,登记有关信息,落实治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