揪心哦!
昨天一大早,有人发现一名出生仅十天的女婴被丢在姜堰恬园新村的公厕边。
17号清晨5点多,天还没亮,细雨蒙蒙,姜堰恬园新村69岁的黄大妈起来上公厕。咦,厕所旁边的监控室门口是个什么?
黄大妈走近一看,吓了一跳!天啊,是个孩子!
一条粉色抱被,把孩子包裹得挺好,孩子正在熟睡中,看上去很可爱。
黄大妈大着胆子抱起孩子看了看,哟,女娃娃。再仔细翻一翻,抱被里有一只奶瓶、两张纸尿片,还有一张写着字的红纸条。
谁哟,把孩子扔了?黄大妈不识字,再看看四周,一个人影都没有。怎么办?黄大妈赶紧把女婴抱回了家,并把纸条拿给丈夫老钱。
老钱一看,纸条上写着: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八号早六时出生。
天啊!这个小宝宝出生才10天!
怎么办?黄大妈一家人选择报警!
接到报警后,公安姜堰分局曲江派出所民警赶来。会是谁把孩子丢在小区里呢?
遗憾的是,小区公厕附近没有监控,警方没有查到有价值的线索。
警察同志,我侄孙女结婚好多年没孩子,可不可以领养这个孩子呢?黄大妈看着孩子越看越欢喜,立马通知她侄孙女,侄孙女一家立即赶了过来。
如果想收养孩子,肯定要先将孩子送到社会福利院,再按程序办理领养手续。
行行行!黄大妈侄孙女一家跟着民警来到民政局,他们表示愿意先代养这个可爱的宝宝。
据介绍,按照有关规定,民间捡拾的弃婴、儿童必须迅速送至当地社会福利院,由民政部门依相关程序安排。收养弃婴需要经过家庭条件评估、登报公示等程序,想收养的家庭只有符合了条件才可收养。
黄大妈的侄孙女是否符合条件,还要进一步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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