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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开展蓝盾卫健行动,整治医疗系统“收受红包”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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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12 11:14: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关于在全市开展蓝盾三号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大力整治医疗机构之间或医疗机构与相关人员之间存在的违法违规利益输送问题,纠正医疗服务市场不正之风,树立风清气正的医疗行业新风尚,根据泰州市卫生健康委的部署,市卫生健康委决定自2019年10月下旬起,(违法违规利益输送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
全市范围内所有政府举办的各级各类公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二级及以上的民营医疗机构及专科医院诊所,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眼科医院、口腔诊所、妇幼保健院等。
二、蓝盾卫健三号行动重点内容
(一)转诊回扣行为。清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之间转诊病人给予或者收取好处费的行为。
(二)不良“医托”行为。清查部分医疗机构涉嫌雇佣“医托”,通过主动搭讪、诱人上钩、贬低名院、抬高“诊所”、主动带路等方式,将患者骗至一些医院或诊所,收取高额挂号费、药费的行为。重点查处部分医务人员违反规定,到非法定执业场所出诊以及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发布虚假信息、冒充知名专家,诈骗患者钱财的行为。
(三)收受红包行为。清查医务从业人员(含医生、护士、医技人员、行政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医疗活动中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家属以各种名义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礼品等财物或牟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的行为。重点查处违反规定索取“劳务费”、“会诊费”等行为。
 (四)其他违规行为。清查医务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采购和临床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予以不正当利益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卫生人员在药品处方、医学检查等医疗服务中实行开单提成的做法,以及医疗机构发布虚假医疗信息的行为。

三、组织领导(略)
四、整治工作安排
此次整治行动于2019年10月下旬开始,分组织发动、自查自纠、监督检查、督查总结四个阶段。
(一)组织发动阶段(2019年10月下旬-11月10日)。市卫生健康委制定下发专项行动方案,组织召开全市蓝盾卫健三号行动工作部署会议。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9年11月11日-11月30日)。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照行动重点内容,全面深入地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利益输送而损害群众权益的问题,要充分分析问题原因,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提出切实可行的自查自纠方案,明确需要自查自纠的内容和措施,扎实推进自查自纠工作的开展。在按时完成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各医疗机构形成本单位自查自纠表(见附件)和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并于11月25日前书面报送委医政医管科。
(三)监督检查阶段(2019年12月1日-12月15日)。根据医疗机构上报的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进行梳理分析,结合信访、投诉举报、部门协作、舆情动态等汇总问题线索,组织重点整治,严肃查处违纪违规人员。根据要求,我委于12月15日前将蓝盾卫健三号专项行动情况汇总表、执法检查及案件办理情况报告,书面报送泰州市卫生健康委。
(四)督查总结阶段(2019年12月16日-12月31日)。迎接泰州市卫生健康委督查组对我委蓝盾卫健三号行动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重点核查有投诉举报来源的医疗机构及相关人员。
五、整治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专项行动领导。整治医疗机构利益输送问题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是实现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方便、价廉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工作理念,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专项行动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二)加大执法力度,加强部门协作。各医疗机构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如实填报。对于信访、投诉等要高度重视,坚决查处一批违规违纪人员。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对非法转诊收受红包回扣涉嫌商业贿赂犯罪的、以及不良“医托”背后涉及无证行医的,将积极协同公安等司法机关严厉打击、绝不手软,有效抬高侵害公民健康安全的违法成本,规范引导我市医疗行业健康发展。
(三)加强制度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原则,按照《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规定,禁止违法违规利益输送,市卫生健康委为我市卫健系统违法违规利益输送治理工作责任主体,各级各类医院院长为本单位违法违规利益输送问题的第一责任人。为确保责任落实到位,要严格将执行“九不准”情况列入医疗卫生机构以及人员年度考核、医德考评和医师定期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优评先、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
(四)强化行风建设,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对医院管理人员、临床医护人员,特别是基层人员队伍的党风廉政和职业道德教育,开展正反典型教育,要结合在全市“医德楷模”巡回报告会的契机宣传身边典型,同时用身边的案例进行警示教育,筑牢抵制违法违规利益输送的思想道德防线。要积极拓展并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在诊疗场所醒目位置公布本单位及卫生健康委设立的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公开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监督。对群众投诉举报和媒体曝光的案件线索,要逐一进行核查处理,实名举报要及时反馈,做到事事有调查,件件有回音,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市卫生健康委联系人:医政医管科 唐迎春  联系方式:83221905,电子邮箱:xhyzk@163.com
附件:兴化市医疗机构蓝盾卫健三号专项行动自查自纠表


                      兴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1月5日


来源: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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