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举信 我是兴化市钓鱼镇校车驾驶员 2001年,钓鱼镇人民政府与兴化市亨通运业有限公司签订兴化市学生接送运输服务合同一份,约定兴化市亨通运业有限公司根据钓鱼镇人民政府需要实际投放9辆公交车,谎报11辆,每位学生每学期补贴校车费150元/人,运输服务费31650元,计138600元整。当时兴化市亨通运业有限公司将上述接送运输服务又分包给孟翠风、徐会江等9人,约定钓鱼镇人民政府拨付的上述款项,由兴化市亨通运业有限公司直接转交给我们9人。 自2011年起,钓鱼镇中心小学与海河学校谎报学生数,其中2017年,学生总人数为550人左右,其谎报800余人,骗取国家补助费用,2018春季,钓鱼镇中心小学与海河学校学生总人数为550人左右,其仍以800余人谎报并骗取国家补助费用,上述情形,检举人于2018年9月分别与钓鱼镇中心小学、海河学校及钓鱼镇人民政府对接,要求其公示2011年至2018年学生接送运输名单、合同及付款凭证,均不同意,自2011年起,上述账目均不明朗,8年左右,校领导、孟翠风合伙骗取100万元左右。比如:2017年,当时共计138600元的服务款,其本人仅拿出74700元分给其余8个被分包人,我与海河学校校长陈正喜对接,反映上述情况,孟翠风说她虽然多拿钱,但是拿的钱是与钓鱼镇中心小学与海河学校的领导分的。 2015春节,孟翠风筹资14万元送给亨通运业有限公司沈总、黄总、罗秋英、熊科长、戴总等人;每年过年过节都会送礼给校长、亨通运业有限公司等人,8年累计30万元左右。 我到钓鱼镇人民政府、兴化市教育局反映上述情况,均无答复,也没有理睬,我无奈,故向上反映,请求查明事实,对贪污腐败分子,应当严厉打击,维护国家利益,清除害群之马。
检举人:徐会江 手机号码:14762708078 身份证:321083197901243236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四日

本文转自兴化三水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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