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和机动车双双闯红灯, 发生交通事故后,行人经抢救无效身亡,那么,这起事故双方应该各承担什么责任呢?10月21日,江苏兴化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对该交通事故作出责任认定。
图为当时事发现场。
据该大队事故中队办案民警介绍,8月26日19时33分,扬中市一50多岁的李某驾驶苏LH5×××轻型普通货车,行驶至兴化市境内229省道戴南镇史堡村一交叉路口时,与由西向东行走的兴化市戴南镇70多岁的李某某发生碰撞,致李某某受伤后经抢救无效身亡的交通事故。
民警经调取发生事故的交叉路口监控录像分析,兴化的李某某沿该路口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时,未按规定走人行横道,还违反信号指示闯红灯。而扬中货车司机李某通过交叉路口时,疏于观察,错把左拐绿色信号灯当成直行信号灯,实则当时直行信号指示为红灯。
据李某回忆,他是保持原来的速度过路口的,并没有减速,车子进入路口时,才突然发现车子前面有个人,便立刻急刹车,但车子的右前部还是撞到了人。事故发生后,其下车看到一个老者倒在了车子前面,满地是血,这才知道出了大事,并立即报了警。
兴化交警大队根据对事故的现场勘查,信号灯指示等认定,因行人和机动车“双双”闯红灯而导致事故发生,双方负本起事故的“同等责任”。
警方提醒:有不少行人在过马路的时候都没有看信号灯的习惯,经常是看到没车就认为可以过马路了,殊不知,危险经常就发生在不经意的一瞬间。也有一些人认为反正车撞到自己会赔钱,开车的人是不敢撞行人的 ,所以红灯时竟还大摇大摆的过马路。因此,行人必须增强安全意识。在本起事故中,汽车驾驶员的“误判”也是发生事故的原因之一,其教训深刻。
来源|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王国柱 通讯员 侯峰钟 葛明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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