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村民老赵欣喜地发现:几台挖土机连续开动,农田里填埋的垃圾终于被拉走了!9月16日,老赵又看到了几名身穿蓝色制服的熟悉身影,高港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再一次来到被污染地块,督促检查土地复垦进展情况。
老赵还记得,去年夏天,这片农田慢慢有垃圾填埋,其中有些是未回收的秸秆,有些是生活垃圾。“好好的田啊,埋了垃圾还怎么种庄稼!”老赵和村民们非常痛心,他们多次向相关主管部门反映,但都没有下文。
2019年7月初,老赵又为此事联系了当地媒体到现场采访,媒体记者立即向高港区检察院反映了该处地块被污染的线索。该院公益诉讼办案组接到线索后,当天便组织干警开展调查,并联系相关主管部门负责同志一同来到污染地块现场。经调查发现,涉案地块是基本农田,面积约2000平米,生活垃圾混在杂草里被填埋,深度约2米左右,未发现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为及时进行污染风险管控和评估,高港区检察院主动与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港分局沟通磋商,并通过会谈纪要的形式把土地污染情况和该局的履职依据等进行了记录。办案检察官向该局负责同志介绍了垃圾填埋情况,指出该局作为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和基本农田保护管理部门需进一步加强履职。
经过协商,高港区检察院迅速与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港分局达成一致意见,由该局协助高港区农业农村局对涉案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依法处置。高港区检察院不再发书面检察建议,但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港分局需在两月内将整改情况书面回复检察机关。
经过整改,被污染的农田已经清理结束,并委托第三方对土壤进行了检测,根据检测结果,该地块将重新用于种植。
“省略检察建议环节,采用‘简易程序’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办案效率,公益保护的目的更好、更快地达到了。”泰州市高港区检察院检察长钱峻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