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姜堰区公安局桥头派出所接到村民王先生的举报称自己被欺诈勒索,其后,民警立即通过走访、研判等方式展开调查。
据受害人介绍,9月1日晚9点左右,他听好友说桥头镇小杨村的一处河面有人养殖,能钓到鱼,于是便约上好友李先生一起去“放松”一下。不想9点30左右,刚钓上一条小鳊鱼,就被承包人卫某发现了。
卫某到达现场后,一把揪住王先生,要求其赔偿。王先生立即将钓上的鱼放回河中,并表示愿意承担一定赔偿。但卫某不依不饶,并将朋友王某、黄某以及罗某等4人先后叫到现场帮忙处理。
“这些人过来以后,其中一个瘦瘦高高的人把鞋子脱下来抽了我的脸部一下。”受害人王先生回忆道。面对卫某等人的纠缠,王先生首先提出买一条香烟打招呼,对方表示嫌少。紧接着,王先生称愿意赔偿2000元,对方依旧不满意。随后,王先生被卫某等人带至王某家中的厨房内,罗某、王某等4人又分别对王先生实施了殴打。无奈之下,王先生答应出6000元作为赔偿,但卫某等人仍觉得不妥,直接要求王先生赔偿4万元。
期间,王先生多次遭到辱骂和威胁。最终,卫某等人提出由王先生拿出1.5万元作为赔偿,并声称如果王先生不同意就去其家中闹事。
当时,王先生的银行卡上仅有1000元,为了筹钱,只能通过微信微粒贷、支付宝花呗等贷款10800元,合计11800元转给了嫌疑人黄某。随后,他们又逼迫王先生与卫某写了一张3200元的欠条才放王先生离开。
次日,卫某等人又结伙找到王先生的好友李先生,逼迫其赔偿卫某损失8000元,因李先生没有带钱,同样签下一张8000元的欠条。事后王先生感到害怕遂到派出所报警。
经过系列侦查,民警最终锁定了几名嫌疑人的身份和住址,发现他们均是桥头镇本镇村民,并于日前对他们进行了抓捕。民警介绍,他们的行为已构成了敲诈勒索犯罪。目前,5名嫌疑人均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此案仍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