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庄镇公开招聘派出所辅助警务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我镇决定面向全镇公开招聘派出所辅助警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开考比例 本次共计划招聘编外合同制男性警务辅助人员10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按1:2比例开考。如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不足1:2比例的,则根据报名情况,经镇党委讨论,相应调整招聘名额。 二、报名条件 1、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无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2、身体健康,能够吃苦耐劳,有强烈的责任心与上进心,服务意识较强; 3、户籍或生源地为陶庄镇,且在陶庄镇域范围内有固定住所,需提供户口簿或所在村、居委会证明。 4、要求年龄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中共党员及有五年以上同等工作经验者可以放宽至初中及以上学历),能够熟练运用常用办公软件。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面试、体测、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七个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1、报名。报名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或委托报名方式(委托人为直系亲属或户籍所在村党组织书记),不接受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5日-9月2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报名地点在镇政府三楼西侧组织科。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3张。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名表内容及提供证件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如因填写内容或证件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面试。面试总分100分,主要测试参考对象的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气质、仪表等,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面试人员成绩(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3、体测。体测主要测试参考对象的身体素质是否适应相关工作,测试内容以《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内容及项目为参考标准,能按要求完成各项测试者为合格。 面试、体测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依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缺额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考察。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镇党委及派出所组成考察组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考察。 6、公示。镇考察组根据考试和考察情况,研究提出拟招聘人选方案,报镇党委会研究确定,并对外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7、聘用。公示合格人员,经镇党委研究通过后签订试用期合同,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四、岗位职责及待遇 1、本次招聘人员人事关系由镇组织科统一管理; 2、新聘用人员试用期半年,试用期间工资每月2500元(由镇财政负担)。试用期满后,由镇组织科会同所派出所共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考核合格者,办理相关手续(聘期为一期三年,到期经本人申请,组织同意后续聘),工资待遇参照同等条件警务辅助人员工资; 3、聘用期内,镇党委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轮岗使用。 五、本简章由陶庄镇组织科和陶庄派出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0959277 15261013003(组织科) 0523-80219568 15052825688(派出所) 监督电话:0523-80219551 13815905138
中共兴化市陶庄镇委员会 2019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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