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戴南镇,著名的不锈钢产业基地。李某某、周某某一起在打工。2018年刚过完年,两人见不锈钢酸洗工艺简单、来钱快,但戴南当地查得太紧,就商量找个不显眼的地方做这个“废旧翻新”的生意。

周某某就开着车在周边县城逛,终于在建湖县开发区找到一个闲置厂房,地点偏僻,而且厂区内还有一条无名的小河,与外界河流不相连,酸洗产生的含重金属废水也就有了去处。
说干就干。李某某专门从戴南请来了师傅和工人,又买来酸洗用的池子、航车、高压水枪和几吨硫酸。锈迹斑斑、满是油污的不锈钢,用航车吊起来放到硫酸池里浸泡。除锈去污后再用高压水枪一冲,废水顺着暗渠流入厂内小河,神不知鬼不觉。
第一批几乎崭新的不锈钢“生产”出来。李某某、周某某又从外地招来十几个工人,打算“大展宏图”。
这个窝点被建湖县环保局现场检查发现,李某某、周某某的“发财梦”做了还不到20天就破灭了。
经环境监测检验,厂区内小河河水PH值为2.28,镍含量为18.55mg/L,超过国家标准的17.55倍。建湖县环保局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
为了修复受损环境,获得从轻处理。取保候审在外的周某某花费30多万元,专门从南京请来专业公司对水体进行治理。建湖县环保局向公安机关提交监测报告显示,小河两处取样水质监测PH值分别为7.65、7.61,恢复正常,镍含量仅有0.14mg/L和0.20mg/L,完全达标。
重金属不会对河床没有一点影响。从提交的污染治理合同和水质监测报告上看,周某某仅仅是对小河河水进行达标治理,对河床土壤则完全不管不顾。
国家化学品及制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检测报告,对河床土壤5处取样检测显示,镍含量仍然严重超标。
已经花了30多万,河床土壤污染的治理也不是一个小数目,而且被告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有没有必要穷追不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有人对是否提起公益诉讼提出不同观点。
“该诉则诉,污染治理必须全面、彻底!”建湖县检察院分管公益诉讼工作的副检察长斩钉截铁。
南京理工大学教授、江苏省环境科学学会首席专家出具专家咨询意见,提出受污染底泥的处置和河床修复方案。根据这一方案,被告还需花费至少28.76万元。
如果没有人为这笔污染治理费用买单,那么所有的损害后果将转嫁到社会公众身上。
建湖县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被告支付上述费用。经过调解,公益诉讼起诉人与被告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全额支付上述环境处置和修复费用。

日前,被告将上述款项悉数缴纳到环保公益基金,专项用于小河河床土壤的治理。
“虽然只有短短20天的污染,但不仅触犯刑法,还花去了60多万两次治理,这个教训太深刻!”被告李某某、周某某对此也是后悔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