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国家、集体和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倡导文明、进步的社会风尚,维护和谐的社会秩序,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市公安局决定举行“兴化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听证会”。为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听证会拟定于2019年8月16日(星期五)15时在市公安局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听证代表 听证代表名额为20人,其中:利害关系人代表6人(烟花爆竹批发及有证零售户),普通公众代表4人,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2人,政府相关部门6人。 符合下列条件的利害关系人代表、普通公众代表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兴化市公安局提出申请;申请人超过预定听证会代表人数的,兴化市公安局从报名人员中选择产生;报名人员不足的,直接邀请产生。 (一)年满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居住在兴化市的居民; (二)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具备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能够就听证事项客观发表意见、阐明理由; (三)身体健康,能够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
三、报名方式和要求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8月11日,可采用电话(传真)或者网上报名方式,也可直接到兴化市公安局治安大队(336办公室)报名。报名电话:83377923;(传真):83377306; 电子邮箱:xhyhjf@sina.com。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四、听证会参会通知 兴化市公安局将于2019年8月13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会参会代表名单,并将相关听证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联系人:杨警官 电话:0523-83377332 兴化市公安局 2019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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