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上午,在兴化市拘留所,申请人沈某接过法官手中的一万元钱,笑着说道:“拖欠了五年之久的货款终于到手了,虽然今天只拿到一部分钱,但我相信法院,法官一定会督促袁某履行调解协议,白纸黑字都写着呢,不怕他跑掉。”
该案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袁某在海南镇承包了一处蟹塘,2015年向沈某购买了5万元蟹饲料,因为手头没有多余的资金,遂向沈某承诺等螃蟹上市了卖个好价钱后一次性结清货款。沈某考虑到大家都是乡里乡亲的,抬头不见低头见,就同意了袁某的请求。由于经营不善,袁某经营的蟹塘并没有赚到钱,货款就一直拖着,这一拖就是将近5年。去年12月,沈某在多次追偿无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后经法院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袁某仍未履行。
近期,沈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多次查找,未发现袁某的踪迹。7月8日上午,得知袁某出现在自家蟹塘周围后,执行法官和法警冒着酷暑第一时间赶到,果然将消失许久的袁某遇个正着。法官向其表明来意后,袁某声称自己现在一分钱也拿不出来。在耐心释明、劝导无果后,执行法官决定对其采取强制拘留措施。 7月10日上午,在拘留所过了几天“舒坦”日子的袁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他让妻子带着一万元来到法院,请求法院与申请人沈某沟通,自己愿意先行偿还一万元,余款约定期限,分期还清。经与沈某联系,向其说明袁某的调解意向,沈某同意了袁某的请求,双方签订了还款协议,这才出现了开头的一幕,申请人沈某五年的“心头病”终于可以放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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