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南论坛-戴南在线-戴南人才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搜索
查看: 3688|回复: 0

喝酒骑电瓶车也可能害人害己,昨晚戴南一村干部醉驾撞了人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9-6-23 22: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昨天晚上九点半左右,戴南镇某村一村干部,在外面喝完酒醺醺而归,代步是只是一辆电瓶车。途中因意识不清、视线模糊,无巧不巧撞到了路边的一位行人,更不幸的是,这一撞竟然把受害人的腿给撞骨折了。接警后赶来的交警,对肇事人进行了酒精测试,已达到醉酒状态。


▲网络配图


酒后上路,特别是醉酒后上路,无论是开的机动车,还是骑的非机动车,哪怕就是步行,都是一种对自己、对他人不负责任的行为,撞了别人是害了别人,因为行动异常而在路上被人撞了,自己受害,也同时害了别人。


▲网络配图


酒是好东西,适量有益健康、增进友情、活跃气氛;过量则危害不浅,害人害己。


▲网友供图


昨天晚上还发生了另外一起车祸,一年轻人在驾车经过溱东开庄时,不慎撞死了一位60多岁的老人。因为害怕,年轻人离开了事故现场。到家以后,被深明大义的母亲劝说去了公安部门自首。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勇于面对错误,承担责任,就还是一个堂堂正正的好人。逃避不能解决问题,只会罪上加罪。在此,要为年轻人的妈妈点个赞。


▲网友提供


有些错误也许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就像这些频发的交通事故,如果驾驶时谨慎一点,车速控制得好一点……当然,这世上没有“如果”,只有结果,所以,还是谨慎小心为上策,毕竟有些“错误”我们承担不起。


▲网络配图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经营性网站许可编号:苏B2-20180589|兴化市戴南在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苏ICP备17056877号-3 )|苏公网安备32128102010083号

GMT+8, 2025-4-19 23:32 , Processed in 0.072858 second(s), 23 queries .

网站内容投诉举报电话:18051140001

Copyright © 2014-2021, 兴化市戴南在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