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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街殴打妻子,姜堰一男子收到家暴告诫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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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20 20:20: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百年修得同船渡,

千年修得共枕眠。

说的就是男女之间缘分不易,

而能结为夫妻的,

更是几辈子修来的缘分。


然而姜堰的一名男子,

却当街殴打妻子。

而他也因此收到警方发出

的一份《家庭暴力告诫书》。



这是怎么一回事呢?请接着往下看。



6月13日下午5点左右,有人报警称,在姜堰城区老庄路,一名男子正在路边对着自己的妻子拳打脚踢。


接到110指令后,姜堰区公安局城中派出所的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看到被打的女子头面部有伤痕,打人的男子已经离开现场。



经了解,打人的男子名叫王某(化名),41岁,家住姜堰城区,被打的女子正是其妻子。


民警来到王某的家,将其传唤至公安机关。



经询问,王某对其当天因婚姻问题在路边殴打妻子一事供认不讳。


民警对王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


6月19日,姜堰区公安局对王某“家暴”的行为发出了《家庭暴力告诫书》。



收到《家庭暴力告诫书》的王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向妻子赔礼道歉,承诺“要好好过日子”,也得到了妻子的谅解。



记者:应婷婷      

通讯员:玉成 李杰 夏燕

责任编辑:应婷婷    

编辑:曹琴霞      

制作:周乐       

 本文转自姜堰在线


发表于 2019-6-21 15:10: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我国法律早就规定,无论任何人在法律地位上都是平等的。尤其是夫妻双方,作为大丈夫动不动就发脾气,甚至动辄殴打女方,这是非法的。要知道,女人是嫁给你的,不是馈赠给你当奴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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