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南论坛-戴南在线-戴南人才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搜索
查看: 3859|回复: 0

泰州这个“神秘的”卖淫窝点被一锅端!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9-6-13 21:31: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15604326494.png

打着“形体管理”的名号

实则是卖淫嫖娼的窝点

这种“披着羊皮的狼”

 就问你怕不怕?!

案情回顾


2018年3月初,泰州市公安局海陵分局城中派出所获取一条线索,在市区凤城国际花园附近,有一个打着“形体管理”名号,实则卖淫嫖娼的窝点。

 接到举报 

 迅速出击 


在分局治安大队的支持下,经过连日缜密侦查,终于摸清事情真相,一举捣毁该聚众卖淫窝点。


当场抓获包括两名外籍女子在内的涉娼人员7人,以林某、王某等人为首的工作人员4人,后又陆续抓获唐某、何某等主要犯罪嫌疑人。


严重扰乱社会治安

影响恶劣!

 必须严惩! 


目前,海陵区法院已对该案的7名主要成员唐某、王某、林某、陈某、何某、金某、陈某进行宣判,均判处实刑并处罚金。

2名外国卖淫女被执行治安拘留后依法遣送回国。2名违法行为人被治安处罚。


 ???? 详细视频请戳《海陵新闻》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

(二)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

(三)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

(四)强奸后迫使卖淫的;

(五)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兴化市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市扫黑办

1、举报电话: 0523-83377716   0523-83377777(晚)  

2、举报电话:110 (24小时)


市纪委监委

1、举报电话:12388

2、来访来信地址:兴化市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225700)

3、网络举报:https://jiangsu.12388.gov.cn/taizhoushi/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经营性网站许可编号:苏B2-20180589|兴化市戴南在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苏ICP备17056877号-3 )|苏公网安备32128102010083号

GMT+8, 2024-11-23 12:59 , Processed in 0.090117 second(s), 22 queries .

网站内容投诉举报电话:18051140001

Copyright © 2014-2021, 兴化市戴南在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