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交汇点、扬州发布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 为持续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法治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按照公安部交管局统一部署,江苏交警部门集中开展终生禁驾人员、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事故多发路段、高危风险运输企业“五大曝光”行动。5月30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向社会公开曝光今年1-4月份全省被终生禁驾人员235名。其中,泰州13人。
(点击图片可放大查看) 构成终生禁驾 主要有两种法定情形
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对于无证驾驶机动车且有上述两种情形之一的人员,将终生限制申领。
此次曝光的被终生禁驾人员名单中,除泰州13人以外,另有南京16人、无锡22人、徐州20人、常州8人、苏州20人、南通20人、连云港20人、淮安21人、盐城27人、扬州11人、镇江8人、宿迁29人。
安全文明出行 是全社会共同的行为规范和社会责任 希望所有驾驶人时刻牢记 “道路千万条 安全第一条” 做到安全文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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