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戴南科技园总体规划(2018-2035年)西区(循环经济产业园)环境影响评价 规划概况:戴南科技园(西区)东至宁靖高速公路,西至戴南镇界,南至352省道-戴南大道,北至兴姜河,总面积约235.45公顷。本次规划范围内规划工业用地0.925km2、商业与服务业设施用地0.003km2、绿地与广场用地0.033km2、公用设施用地0.025km2、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0.005km2。 规划期限:近期2018-2023年,远期2024-2035年。 规划目标:通过产业转型升级,管理机制创新,努力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千亿级不锈钢产业集群”,创建“江苏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产业发展提供更为优质的平台。 产业定位:主要发展废物资源回收、不锈钢熔炼、不锈钢制品等产业。 二、环境质量现状 1、大气环境质量 常规因子参考泰州市环保局国控点(32.4867N,119.9E)的2017年监测数据,结果表明SO2、CO、NO2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PM10、PM2.5和O3超过了二级标准。特征因子进行采样监测,结果表明,区域盐酸雾、硫酸雾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附录D浓度限值,铬酸雾满足《工业企业卫生设计标准》(TJ36-79)中居住区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氟化物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非甲烷总体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明确的2mg/m3。 2、地表水环境质量 监测结果表明,园区纳污水体茅山河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 3、声环境质量 监测结果表明:园区内主要干道、航道上,声环境质量现状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其他区域满足3类区标准。 4、土壤环境质量 监测结果表明:区内各项指标均符合国家《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二类用地标准。 5、地下水环境质量 监测结果表明:区域地下水各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相应标准要求。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1、大气环境影响 预测结果表明,规划实施后,通过污染物削减,各计算点污染物小时、日均及年均浓度均能达标。各污染物在各敏感点位的小时、日均、年均最大浓度均能达到相应标准限值的要求。 2、水环境影响 园区废水纳入拟建的戴南科技园污水处理厂处理,拟建的戴南科技园污水处理厂可研已完成,在其可研中其服务范围包括戴南科技园西区产生的工艺和生活污水。拟建的戴南科技园污水处理厂尾水通过附近小河,再排入茅山河。预测表明,在上游来水满足三类水质的情况下,拟建的戴南科技园污水处理厂排水对纳污水体影响不大。 3、声环境影响预 通过合理规划并采取绿化带建设等措施,本规划的实施不会对所在区域的声环境质量带来明显的不良影响。 4、固体废弃物影响 规划实施后,园区内固废有一般固废、危险固废和生垃圾,其中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进行综合利用或与生活垃圾一起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实现固废零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四、综合评价要点 本规划选址基本合理;规划与上层规划、相关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其他规划文件基本协调,在规划实施阶段进一步落实有效的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的基础上,该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总体可行。 五、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戴南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及电话:徐工 0523-80219306 联系地址:兴化市戴南镇园区大道1号 2、评价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联系人:潘工 联系电话:025-85699055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凤凰西街241号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环评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和环境影响评价公参意见表见附件。
公众参与意见表2 (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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