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等三部门发布新规, 要求自4月1日起, 中小学幼儿园均要有负责人 陪学生在食堂共同用餐。
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健委联合发布的《学校食品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规定》中特别明确:学校食品安全实行校(园)长负责制,每餐均应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这意味着各校(园)长将正式“对号入座”吃食堂,“校(园)长是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也将更加坐实。《规定》执行期将至,我市相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按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
“国家三部门发布的《规定》,比原有的相关食品安全规定更加严格,对违规现象处罚的力度更大。比如,明确规定不得将四季豆等高风险食品配送到校(园),违者将给予5000元-30000元的处罚。”市教育局后勤管理科相关人员说,连日来,市教育局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活动,提前做好《规定》执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规定》发布后,我市相关部门立即下发通知,对执行《规定》精神提出明确而具体的要求。3月15日召开全市各中小学和幼儿园分管负责人、总务主任、食堂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传达《规定》精神,要求学校食堂严格把好食品采购验收关、加工操作关、食品保管关、清洗消毒关、食品留样关等关口,确保校(园)食品安全。副市长丁春华在会上要求,各校(园)要摆正心态,积极面对社会对教育后勤管理工作的期待;学校食堂物品配送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处理;严肃考核、严明纪律,严格落实重大食品安全问题“一票否决”制度。 3月17日,教育局后勤管理科与各校园食品配送单位签订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明确了严格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等八个方面的责任,特别规定不得将四季豆、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配送到校。 我市现有203所公(民)办中小学和幼儿园食堂,中午在学校食堂就餐的学生有5万人左右。市教育局后勤管理科科长周红星介绍说,在我市,不少学校已有校(园)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的习惯和传统,下一步是要在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做好记录等方面下工夫。从本周起,市教育局将对照《规定》要求提前开展督查,确保《规定》精神不折不扣地执行到位。 昌荣中心校食堂是省级示范食堂,现有339名学生在学校食堂就餐。多年来,学校始终保持负责人与学生共同就餐的传统。学生在校期间,学校负责人在食堂总值班,中层干部参与就餐管理,班主任现场维持就餐秩序,每天有40多名老师与学生一起吃食堂。昌荣中心校校长陈志刚说,学校将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在保持师生同吃食堂传统的同时,规范流程管理,严格执行“营养食谱”,全力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景范幼儿园有800多名小朋友在幼儿园集中食用“一餐两点”。景范幼儿园园长朱倩说,自2012年9月创办以来,幼儿园负责人就坚持陪小朋友在食堂就餐。对照《规定》要求,下一步,幼儿园将以制度的形式加以规范,严把各道关口,确保小朋友吃上安全、营养、可口的饭菜。为此,幼儿园专门成立食品安全管理小组,并制作食品安全网络图张贴在食堂公示栏,食品制作流程中的清洗、初加工、消毒、烹饪等环节一一对应到人,责任一目了然。幼儿园严格把好收货关、验货关、巡检关等关口,实行从食品原料、到加工烹饪、再到食用情况的全流程管理,通过各环节的监管,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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