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机动车过程中超速行驶且拨打手机与他人聊天,结果引发交通事故。3月11日,市交警大队对涉嫌犯交通肇事罪的男子袁某,依法采取取保候审的刑事强制措施。面对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袁某后悔不已。
原来,早在1月21日下午6时10分,市公安局110接报,我市五里东路与兴姜河路交叉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接警后,市交警大队城区二中队值班民警先期赶赴事发现场进行处置。
据值班民警介绍,当日下午6时许,我市男子袁某由西向东驾驶苏MD0×××小型轿车,当行至五里东路至兴姜河路交叉路口时,与一名60多岁的妇女蔡某发生碰撞,致蔡某受伤严重,蔡某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因蔡某死亡,市交警大队城区二中队按程序将此案移交事故处理中队民警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据事故中队办案民警介绍,根据对事发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后查实,袁某驾驶机动车在道路行驶存在超速违法行为,同时通过对袁某车上的行车记录仪回放发现,袁某发生事故前正在打电话与人聊天。
“……不得命!我把人撞下来啦!你说什么?我的车子把人撞了!好了、好了,挂了!”行车记录仪内的通话声音清清楚楚。近日,市交警大队依法对该事故作出责任认定,袁某负本起事故的主要责任。3月11日,经市公安局批准,袁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采取取保候审的刑事强制措施。下一步,按法律程序,法院将对袁某作出刑事判决,同时他还将被依法吊销驾驶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警 惕 在此,警方提醒广大司机朋友,在驾驶机动车时,为避免发生交通事故,千万不能“分神”“开小差”做“小动作”,诸如拨打或接听手机、吃零食、低头捡拾物品、吸烟、与他人交谈等影响观察路面情况,导致精力不集中等与驾驶无关的事情,切实做到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以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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