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家属于2019年2月19日中午吃饭时卡了一根骨头,随即前往泰州人民医院(新院区)就诊,接下来这一天的遭遇让本人全家都终身难忘。 2月19日12时30分,在询问台的建议下挂了耳鼻喉科急诊,急诊医生喉镜检查后让转至消化内科处理,建议消化内科会诊胃镜下取出;随即转至16楼消化内科医生办公室,接待的是一名女医生,女医生未能问诊,说需要消化内科主任会诊,该医生多次联系主任均未有人出来会诊,在本人家属的催促下,她要求患者挂个专家号后再等下午门诊医生上班后再处理。
2月19日13时30分,由于家人一直非常难受,我们便在医院陪她等到医生来上班,在专家门诊专家看后,跟耳鼻喉科急诊医生诊断一致需在胃镜下取出; 2月19日16时38分,在医生的要求下做了心电图,并完成了胃镜检查,医生喊进去讲由于骨头两端刺入粘膜深度不详,无法取出;要求转至住院部东 10区胸外科,并帮我联系了胸外科王主任、葛医生。
2月19日17时20分,家属交完费,办完住院。胸外科医生诊断如果两端插入不深尽可能让消化内科医生在胃镜下取出,因为如果外科手术切开食管取异物风险很大,手术中会有损伤颈部动脉导致大出血危及生命,术后也有食管漏、切口感染的风险。医生随即安排做增强CT检查插入深度,并联系消化内科医生会诊。 2月19日18时11分,胸外科葛医生在CT报告出来后发出紧急会诊申请,中途多次在护士站用座机联系消化内科医生前来会诊,最终在18时40分来了一名消化内科的女医生,在医生办公室边看报告、边玩手机后得出结论(医生办公室监控视频可查),这个骨头消化内科不能取,只能通过胸外科切开食道手术取,让立即安排准备胸外科手术。由于切开食道非小手术,家属问去南京的大医院做是不是会更好,该名女医生讲去年有个同样病例的在去往上海治疗的路上直接刺穿了人没了,这个消化内科女医生表达的意思就是在这做可能大出血人没了,去别的地方做路上颠簸骨头刺穿了人也会没了。
2月19日18时59分,会诊医生让我们做决定,并让家属签了一堆免责书,最终我们决定转院至江苏省人民医院治疗。晚上七点半左右打完110报警备案后,一路闯红灯、超速,于8点45左右赶到南京的江苏省人民医院。 2月19日20时57分,江苏省人民医院的医生了解情况后写完诊断意见并联系他们消化内科的医生准备胃镜取异物手术;医生从家里赶到医院为21时50分左右,在胃镜室准备完后22时10分左右开始做取异物手术,20分钟左右取完异物拿给家属看,并于22时39分完成胃镜检查报告单。23时05分医生开出消炎药水并开始挂水消炎。一切平安!
卡一块骨头,在南京的江苏省人民医院前后总共两个小时不到就处理好了;但是在泰州人民医院,从中午12点去至傍晚19点转院,前后经过耳鼻喉科-消化内科-胸外科-消化内科,最后结论竟然是人有重大危险,让家属做好心理准备,如果家属不当机立断要求转院至南京,现在最好的可能性应该还是躺在医院胸外科病房!所谓庸医不过如此!!!一个患者误诊后过度治疗,对于您医生可能只是沧海一粟,微不足道,但对于一个家庭来说那是全部,那将是一个人的一生! 在医院想找医院领导反馈问题,被带到一个什么医患纠纷办公室,反正你说你的,也没人问。医院的有些医生跟我们讲人没事就好,再去追究干嘛。根本不是这回事,如果当时决定错了,造成的后果简直不敢想象!水平低不是误诊过度医疗的借口,到现在都不知道当时会诊的“专家”的大名,医院让直接找"专家”的部门领导!!这就是医院对待问题的态度,人没事就什么都不是事!麻烦搞清楚!这是南京的江苏省人民医院医生水平高才有这好的结果,听你们专家的人都切开食道躺在你们医院的病床上了!!! 泰州人民医院的某些医生,你们好歹是泰州地区的权威,“急诊”什么意思你还清楚?7个小时没取出一个骨头,如果医疗水平不够早点提,好让患者早日在别处得到治疗,而不是拖着误诊、过度医疗,创收请不要祸害生命!试问医生你们是专业治疗救死扶伤的天使,你们的决定往往比患者和家属更加贴近病情的实际,你们怎么治疗还要患者家属的同意确认(庆幸本人未同意泰州人民医院消化内科庸医的外科手术要求);患者及家属本着对医院的信任,拿着自己含辛茹苦积攒的钱来就诊。你们岂能做出不负责任的决定,你们良心何安呢?生病受罪自然都能理解,更加可气的是还有庸医。他们不但不能治好病还会妖言惑众的取得病人及家属的信任,过度医疗,加重患者的病情导致更严重的后果! 发这个帖子,只希望大家在泰州人民医院就诊多注意,所谓庸医害人,希望医院领导们能够优化医院看病流程,提高医生医疗水平,勿让庸医滥竽充数,危害患者生命!医生都说中国现在的医疗环境对医生不友好,咋不想现在家庭和社会的负担和痛苦部分是由庸医造成的!!!现在社会保障体系并不健全,老百姓本着小病忍大病抗实在不行再去医院的的思想,大病致贫的家庭时有发生,愿医院少一些庸医多一份责任,愿他人生活因你而更加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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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所发网贴我院已看到并高度重视,因调查诊疗过程需要时间,所以回帖稍晚请您谅解,就您反映的情况先进行网络沟通解释,如仍有疑问可到我院当面沟通。
1、首先我们承认与省人民医院的差距,但在服务百姓健康的路上我们一直在努力。
2、基于这个诊疗过程,虽然双方解决问题的目标一致,鉴于双方观点、职业的差异导致家属对此产生一些误解,我们能够理解。心情急 ,期望大,是大多数就诊者的意愿,但作为医生,我们更愿意在控制风险,在确保患者生命安全的情况下提供服务,此病例因颈部部位特殊,硬质骨头距颈部大血管近,做好预案也是必须的。耳鼻喉科、胸外科和消化(内镜)医生都共同商讨,并向家属交代,这也是卫健委要求在诊疗过程中必要的让家属签字做出决策,这是法律赋予患方的权利。
3、省人医由于技术高,可能病情也有所缓解,诊疗很顺利,我们也为患者庆幸,也为省人医点赞,同时,我们也会以省人医为榜样,加强我们的技术和服务能力。
4、再次恳请患者相信,我们会认真讨论并吸取经验教训,同时希望双方客观面对事实,给医院、医疗一个相对宽松的环境。
泰州市人民医院
2019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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